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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怪不怪是一种病

见怪不怪是一种病

作者: 独自等待戈多 | 来源:发表于2017-01-14 11:43 被阅读0次

    每逢年关,都是各行各业催款要债的主要工作。每年都有各种报道,每年都有人因此死亡或者受伤,正因为年年如此,好多事情,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甚至有人会觉得“这不很正常吗!”

    但是,这真的正常吗?

    先说拖欠工资或者工钱的,各种原因就不说了,够争论半天的,还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当然,当事人诚信的丧失是主要原因,但是政府和社会就没有责任了吗?如果有人为那些被欠钱的人主持公道,谁还会大冷天爬到楼顶、大桥去寻死觅活?

    再说说这种现象,古代欠债还钱都还是天经地义的事,如今欠钱不还怎么就成了理所当然了?许多人说这很正常,当然,大多数人是因为无奈、愤怒、失望至极才这样说的,但你我都清楚,这很不正常。这种现象的出现,已经不再是某些人诚信丧失、某些单位不作为的问题了,这都成了社会问题了,说明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已经出现崩塌,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已丧失了树立诚信的基础。当然,这样说可能有些危言耸听,可是回想一下,对欠债不还而见怪不怪也只是这种现象的冰山一角,不是吗?对碰瓷的,见怪不怪;拐卖小孩的,见怪不怪;贪污腐败的,见怪不怪;潜规则的,见怪不怪;托关系找裙带的,见怪不怪(插一句,韩国总统都能因为其闺蜜的女儿走后面,被拉下台,要是放在天朝……)……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有道德的问题,也有法律的问题。

    然而,吐槽无益,抱怨无用。只有量变才能到达质变,物至极而后反。最后了说点有用的:法律惩恶,道德扬善,二者相混,必出大乱。如果法律用来宣扬道德的美好,人性的优劣,如交通事故中让没有责任的一方表现人道主义去赔偿,这样就会有损法律的公正公平。法律应该是这样一种存在,它继不为强者助威,也不为弱者呐喊,它立足于公平公正,平等的对待一切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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