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一则新闻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广场舞天团的大爷大妈们和小伙子们为篮球场的使用权展开大战,结果是管理方关闭球场。随后,大爷大妈们又气势汹汹地占领了附近的羽毛球场。一时间,围绕此事件的议论此起彼伏。
现实生活中,大爷大妈人多势众,又仗着“年龄”这个护身符,确实把年轻人打得节节败退、丢盔弃甲。但在网络世界里,大爷大妈是绝对的弱势群体,他们寥寥无几的发声被淹没在山呼海啸般的批评声中。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没素质、蛮不讲理、无视场地功能、不体谅年轻人.....种种标签,被一股脑贴在这些大爷大妈们身上。
随之而来的,是广场舞被污名化,它越来越被视为粗鲁、霸道和没素质的象征,它制造噪音、霸占场地、排斥其他运动爱好者,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反感。于是,很多年轻人在网上呼吁大家劝各自的父母不要加入广场舞行列中。
说实话,我举双手赞成我的父母去跳广场舞。我们容易忽略的一个重大事实是,这一代的大爷大妈,大部分前半辈子是农村人,中老年后才因为城市化浪潮进入到城市里生活,他们不可能像我们这一代人那样非常自如地适应现代社会。他们当中很多人不懂坐地铁,不会用ATM机,不会上美团饿了么,不知道什么叫嘀嘀,容易晕车,吹不得空调,坚决不吃西餐。
大爷大妈们在城市里交际面狭窄,活动范围小,很不舒服。而广场舞,表面上是一种体育运动,实际上它是一个社交系统,它让成千上万人为一个小小的共同目标汇聚在一起,从而产生沟通、连接,使每一个个体更好地融入城市。广场舞的低门槛,使它对普遍缺乏基础体育素养的大爷大妈们极具亲和力,如果你非要带他们搞什么篮球、足球、芭蕾舞、棒球、围棋、游泳、跆拳道等,肯定毫无效果。
随着城里的大爷大妈越来越多,广场舞的规模必然迅速膨胀,而相应地,城里的空间是有限的。和其他人、其他运动争夺空间,已经成为了全国各地广场舞天团的常态。有些天团甚至占领停车场、街道和马路,妨碍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我们刚开始讨论的洛阳篮球场争夺战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发生的。
大部分议论都是评判谁有理谁没理,但大家基本没触及到的事实是:为什么争夺战会发生在这块场地上?答案很简单:因为它是免费的公共资源。假设这是一个收费的篮球场,绝对不可能出现两边撕扯的景象。球场老板会以“谁付钱谁使用”的原则做出简洁明了的裁决,分秒间定纷止争,大爷大妈想用篮球场跳舞?没问题,把包场费给我。
你可能会说,“收费”?!这真是黑了心的馊主意!公园的篮球场,本来就是公益性的社会公共资源,怎么能容忍成为某些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呢!?
其实你想错了,很多社会公共资源都是收费的,比如说公立医院、公交车、地铁、学校、水电煤气等等,都是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来运行,为什么篮球场不可以收费?
篮球场不同于道路,它的使用权是具有排他性的,也就是说,这一拨人在用的时候,是不允许另一拨人叠加在上面使用的。换言之,篮球场理论上是开放给所有公众,但实际上它永远都处在“少数人使用,大部分人的使用权被剥夺”的状态。让这部分使用的人付费,实际上是对其他“沉默的大多数”的公平。
中国的大部分公园都是公益性的,免费开放的,这表面上是件好事,但它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公园方往往经费不足。经费不足导致公园的各种设施难以维护到位,久而久之,运动设施陈旧甚至惨遭废弃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又对公共资源造成了巨大浪费。一方面市民运动需求猛增,人地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公园方资金乏力,无力新增运动设施和场地,这就造成了双输的局面。收费,则可以大大改善这种情况。
收费就可以使原本纯公益性的体育设施变成一盘能越做越大的生意,这样就能吸引精明的生意人加入进来,他们审时度势、唯利是图、投其所好,以赚钱为目的,投入更多资金,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体育场所和设施。一旦大爷大妈接受了付费的观念,未来出现充满现代气息和科技感的广场舞专用场地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你可能会说,大爷大妈们怎么可能愿意付钱呢?他们为了省几毛菜钱都可以跑上十条街。实际上,据我所知,很多广场舞天团人均置办服装道具的费用都几百上千。让这些大爷大妈每人出个5块、10块租赁一个高大上的场地并非难以想象。就像十年前的我们绝不可能为在网上看一部电影付费,而现在仅仅为了清晰度更高一些,花个5块、10块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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