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是七年级的班主任,在镇上一所初中教学。这所学校是属于农村中学,在社会上影响也挺大的,主要就是以严著称。
该校是所寄宿制学校,晚上绝大多数学生都住在学校。这为整个学校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同时,却也存在着一些隐患。
由于网络的推广应用,网络游戏更是吸引住了学生的心,因此一些上了瘾的学生,总是想方设法去网吧。
有一天,一个学生在夜里12点多翻墙想去网吧,结果摔伤了腿。我得知情况后,立马组织人员送往医院,然后联系家长,结果那学生因为腿伤一个多月没能上成课,家长要求各科教师上他家补课。
并且赔偿学生的医疗费用和家长的误工费,以及学生的受惊吓的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用等等。针对该学生家长提出的条件,我无法全部满足。直到后来我拿出了该学生上次翻墙上网吧被逮住的保证书,家长的签字保证书后,家长的气焰才消了下来。
教师就是做教育的,凡事应该是留下痕迹,以备查证。或许在不经意时就能让自己减少很多麻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