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19〕6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4-8
【生效日期】2019-4-9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19〕63 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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