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公司让技术部门成立独立的子公司?
比如有的做金融的公司,让其负责网络的部门成立一IT家公司,然后自己的金融公司再控股这家IT公司。这是为什么呢
一种可能,财务数据。
技术部门大体来说都是烧钱大户。从原有公司里独立出来,可以财务单独核算,这样账面上看,母公司的财务数据不会被拖累得太难看。
二种可能,成立的单独项目公司,可以用来融资以及引入第二方第三方递四方合伙人。
这样引入的资金和资源,不至于让母公司的股权架构产生变动。也就是说,这个子公司就是一个单纯为了做项目而建立的壳。
三种可能,资本市场操作,这个就比较复杂,不细说了。
当然,也有其他可能,不过个人认为,主流来说,这三种比较多。
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697264/answer/75511229
1、专业、地域分工的需要
可以按不同产品或地区或其他类别分别设立子公司,发挥各个领域的专长,每个子公司在一个细分市场中占有更多市场份额
2、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
如果公司规模很大的话,不设立子公司,会造成公司管理层次的增加和管理链的加上,势必影响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3、提拔领导的需要
设立子公司,必然要新建领导班子,这样就有了提拔和安插领导的机会。。。
4、享受政策的需要
设立子公司,可以更有机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境外子公司等)
5、转移资金的需要
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利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可以带来许多的方便,避税是其一。
1、便于业务扩展
2、便于内部管理
3、便于独立核算
4、便于相互竞争
5、便于对外融资
6、便于合理避税
上市前为什么要成立子公司?
成立子公司是为了一些债务、债权的分割。主要是为了会计操作上的方便,让上市的财政报表更加完美。
比如[安然公司]就注册了很多SPV(特殊功能子公司的一种),然后子公司再建立子公司,最后链条最远端的子公司,安然只控股百分之几,于是这些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就不用体现在安然的总资产负债表上。于是安然利用这些子公司去借款,就可以粉饰自己的业绩了。
子公司融资需要母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吗?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不必经母公司股东同意。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大股东占股70%以上,母上市对子公司自然人股东有什么影响?
在上市的时候,一般母公司是计算合并报表的,也就是说子公司自然在母公司体系内,上市的时候如果没有剥离到别的主体中,自然是一起上市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没有持有母公司的股份,那就在股票收益上而言,没有收益。
如果仅仅是母公司上市,那么子公司股东基本不能直接获利除非认购母公司股票而分享红利。
因为子是独立的法人,而成立子时,是母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大家只是在子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权益。发行的股票是母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来说,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否可以作为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http://www.thxfl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6413
公司法人必须是股东么?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包括实际控股人),只要的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其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就对公司有效。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http://www.08160.cn/news/24259.html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实践中,社会公众投资者往往很容易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获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谁。但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某些情况下则很难辨别。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要追溯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最终控制人。
http://www.08160.cn/news/24259.html
公司关联方
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股东是公司的情况下, 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些都是关联方。
要核查是否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
所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母公司什么人可以担任子公司法人?
母公司的任何员工、董事、监事、股东等都可以担任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以外。如果有公司法中规定不适合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的,也不能担任。
原文链接: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98613551237044724.html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在企业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所有的那部分净利润。
比如,某一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其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假设该上市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净利润的抵销业务,则,母公司合并净利润150万元(100 + 50),而该上市公司拥有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应当为35万元(50 * 70%),由此,母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135万元(100 + 35),该净利润应当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剩余部分15万元(50 - 35),归属子公司其他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少数股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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