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点八卦。
有个中年妇女,或者说叫老年妇女也行,在某个APP上找朋友,认识了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老头。面还没见过呢,就给人家汇钞票,对方的说辞是遇到了车祸。对方还说,自己是做生意的,是某个品牌的代理,说只要把货款要还来,就有钱了。于是,一直要求汇钱。两三年间,汇了有七八万。钱虽然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因为那个妇女也就是做做家政。
更离谱的是,还把自己的信用卡给了对方,对方又刷掉了几笔。问她你是不是甘心情愿给的,密码也告诉人家了,她含糊其辞。她还说,只有她汇钱给他,他从来不给他钱,逢年过节,发个红包,只有九毛九。说到最后,就说自己傻。
确实傻,人家上当只上一次,你心甘情愿地一次又一次上当,那不是傻,是什么呢?
天底下哪有那么傻的人呢?
受了骗,就寄希望于打官司。其实,这样的官司未必打得赢,就是打赢了,对方行踪不定,身无分文,也是白赢啊。
我一直劝别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而要防人,学一点法律常识是必要的。而且, 这些法律常识,并非高深的专业知识,只不过是平常的生活经验罢了。比如,人际交往过程中,甚至是谈恋爱的过程中,如果只有一方支出,那么肯定是不正常的。一个人,要有觉察这些不正常的能力,然后及时止损。
天气依旧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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