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片田
高一二班 权睿熙
印象中,犹听见“啪”得一声扣上故居的门锁,我便离开了我的故乡,这片曾经养育过我的地方。开始的,是不知道尽头的城市
生活。
“妈妈,城里面没有田……”
“傻孩子,只有农村才有田地,城里面的粮食都是向农村购买的……”
仍记得这是这是我第一次来城里时与母亲的对话,看着这些逐渐耸立高大极富科技感的城市,我的心里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迫感,那时的我,总趴在屋内的阳台向远处眺望。纵然日子过的久了,但回忆中的故乡情景依旧未变:那是不知道什么时节的麦地了,金黄的麦浪负着风,左右飘摇,而徜徉在这麦地的身影,不是农民,而是几个嬉戏的孩童。
后面的日子里,我也回去过一次。但我这次回家是,居住在这里的人比之前少了一半,人们纷纷向城里攒聚。第二次回去时,街上还有一点行人,却是再也没有以前那热闹的气氛了,我便担忧起来,我问母亲,这里的人会不会走光,母亲也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她望着即将入冬的麦田,不知是荒芜了,还是明年会继续播种。
我回乡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记得第三次回家时,我已经十四岁了,正当我为剩下的人口不足百户而叹惋时,我却又见到了,狂奔过去,真的是金色的麦田!然而,我却不能在这里玩耍,儿时的同伴已经走光,但只我只希望,希望能一直能够看到,早已种在我心灵中的、童年童趣洋溢的那一片田。
点评
这篇散文以《那一方田》为题,富于诗意,小作者用成熟、深沉的文字书写故乡的“田”,童年的“田”,一种留恋,一丝惋惜,情感克制却更见力量,堪称佳作。
那一张
高一一班 房一涵
我经常会在闲暇时,从妈妈的书架上拿出一摞相册,一张张地翻看我小时候的依稀记忆。
取出一个相册中的最后一张,捧在手心里,细细地看,久久地想。
初春阳光暖暖洒在太婆未褪去的薄棉袄上,枣红色的,透着老年人特有的精神气,一顶暗蓝色的毛线帽裹住淡灰色的银发,手里握着外公自制的朽木样的拐杖,惬意又自如地坐在那张特意摆放在钟楼前的椅子上,眼睛微微眯着笑,慈祥地、温柔地笑着,妈妈的奶奶,我的太婆。
太婆在我极小时,便已离开人世,所以我对她的了解是少之又少,可即使如此,我总会感觉到对她的熟悉,就像是一个长期生活的亲人一般,她的怀抱似乎还有一丝温暖留在我的怀抱,她对妈妈的悉心照料,我似也感受一番,比起亲人的亲近而更多的是感激之情。
在妈妈的童年里,太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父母的离异也使她倍受打击,法律的判决下,妈妈跟了外公,妈妈的妹妹则随了外婆生活。外公重组了家族,妈妈又多了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也挑着家里的一份担,她是家里的小大人。
在重组家里,外婆有一个自己的女儿,女人嘛,总会无意间偏向自己的亲生孩子,妈妈也是识趣。
从父亲那里被给予的爱是有限的,毕竟是女孩儿,即便想尽力关怀,有些还是关怀不到的,也只得从唯一偏向她的女人,太婆那儿既得“母爱”又可以在奶奶的怀抱里感受温暖。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太婆总会把儿女们孝敬她的,给妈妈多吃一点,把唯一宝贝的一颗鸡蛋留给妈妈。
太婆也会像母亲一样教育,当然好的,可是总有些需要“母亲”的事情,实在是做不到的,所以只能自己摸索着来,尝试着来,慢慢懂得。
有时,我真想真想拥有一个时光机,不为别的,只是每次穿越到妈妈那个时代,拿两个鸡蛋,两杯牛奶,一份为太婆,一份给妈妈,陪陪时常感到孤独的妈妈,做妈妈真心的玩伴,陪她干家务,陪她和太婆一起感受温暖,作为最好的朋友,我也可以投入太婆真切的怀抱。
妈妈童年的痛,在太婆身边的甜,作为一个幸福家族的孩子,我不能感同身受,我只能将爱和温暖延续。
那么,我要说:
太婆我爱您,妈妈我爱你。
点评
小作者用成熟、简洁的文字,传递着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爱与关切,令人动容。
那一次的分别
邵静怡
不曾敢想,那一次的分别竟是永别。
那个夏天,我们一家急匆匆冲入房间可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毫无血色的面额,双手无力地低垂在床旁。看到我进来,爷爷似乎很用力的扯出一个笑容,手指微颤仿佛向我招手。我急忙跑到床前,拉住那双冰到极点的双手。爷爷的胃癌已到了弥留之际,拔掉了一切治疗器槭。就这样带着笑,安静的睡去了。
随风飘逸的白发也将思绪带回了有你的时光。
爷爷是农民出身。小时候经常拉着我的小手来到地里。看着爷爷双手把锄头,微弯腰,一下下有力地刨开土壤进行翻地工作。没一会工夫那一片地就变得松软软的,泥土的芬香渗入鼻中,是青草香!就要播种子了。我爷俩一人抓把小种子,一个从东,一个从西,欢声笑语地播下一路希望种,等待明年开花结果。
忙完地里的活,爷爷牵着我的手向集市走去。妈妈不懂,爷爷一个不苟言笑之人怎会对我这般宠溺。看到棉花糖吵着买下,吃得小手小脸黏乎乎的还咧着嘴笑,爷爷也不恼,耐心地擦着。
爷爷从来不乱花钱,一向节俭。早晨起床我吃着奶奶为我做的鸡蛋羹,香喷喷,甜蜜蜜。可爷爷竟在吃白水煮馍。爷爷笑笑。鸡蛋多贵呀!留着给你吃。爷爷还喜欢早起出去挖野菜自己凉拌吃或拌面蒸着吃。看着爷爷端着自己的碗蹲在门前,晒着太阳,吃的乐在其中心中不免泛上一层苦涩。若是当时多多注意下爷爷的饮食健康,爷爷他是不是就不会离开我这早了!叹叹气摇摇头,无可奈何。
爷爷一辈子都住在那间木屋子里。想将他接到城里,得到的永远是摇头拒绝。他总说高楼大厦上下不放便,我这小房子空气通畅还能四处溜达溜达多好呀!见我落泪不舍,爷爷摸着我的头笑着说:“我在这里等你放假回来住。”就这样爷爷在小屋里,等着周末,等着寒暑假,等着他孙女回家!
可是,当我再次迈入家门时还是熟悉的光景与搭建,但那个对我张开臂膀说:“静怡回来了!”你却变成了一张定格住的照片。 看着看着,泪就下来了。
点评
小作者把对爷爷的怀念定格于几张画面之中,温馨,温暖,温情。不做过多修饰的语言深情地诉说着和爷爷的点点滴滴,诉说着逝去的美好。学会了对生命的思考,便是成熟的开始吧。
那一方院子
赵世铎
今年外婆家的院子变得焕然一新,低矮的砖房变成了高大的水泥房,长满苔藓的墙壁变成了干净白亮的墙壁。
外婆外公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但那笑容中却多了一丝思念与失望。
在外婆家的那几天,外公外婆总是笑呵呵的,快乐的像个孩子。儿子陪父亲干农活,女儿陪母亲洗衣做饭,一天中充满了欢声笑语,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说一说家常,外婆还回忆起了以前的苦日子,但现在听来却是幸福的回忆,外婆的眼睛时不时泛起一丝泪花,止不住的上扬洋溢着幸福与甜蜜。
快乐的日志总是短暂的,硕大的院子再一次的剩下了两位老人。他们的脸上还会洋溢着快乐与幸福么?我想是不会的。在我的印象中外公外婆的总是非常快乐的,每天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但我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儿女在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一家人其乐融融。一旦儿女离开,他们的日子又会回到以前那样。儿女在外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能够给自己的父母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认为父母生活条件好了父母就幸福就高兴了,但熟不知父母最希望的莫过于儿女能多陪陪他们,多跟他们说说话,但是儿女并没有意识到。在农村什么人最多,毋庸置疑就是老人了,一座硕大的院子中却只有老人孤独的生活着,儿女回来时他们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候,往往他们能做的只能是用渴望的眼神眺望远方希望看到那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希望那一方院子里不只有老人而是充满爱的,一方院子承载的不知是一代人的幸福而是全家人的幸福,这才是一方院子所应承载的。
点评
小作者能够体察老人的孤独与凄凉并借由“那一方院子”表达,彰显了小作者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
那一支毛笔
董承昀
我特别喜欢回老家,从小到大,无论小长假还是寒暑假,只要一有假期,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回老家。
在我的印象中,爷爷很受村里人的尊敬,他经常搬一张凳子坐在屋前柿子树下和相邻们唠家常,有人路过时,隔着好远就扯着嗓子和爷爷打招呼,小时候的一点点虚荣心就被这热情朴素的招呼声淹没了。长大一点后,我才知道,人们对爷爷的尊敬来自于爷爷极高的文化、艺术造诣。
爷爷很喜欢写字,他说他的字是学毛主席的,我觉得不像,倒像是周总理的字——大气之中带着一股亲切,就好像通过字看得出情感一样。他教我写字时,教着教着,就拿起一旁的茶杯,往太师椅上一靠,二郎腿一翘,说道:“不是老爷子我吹,我是咱这几个村里字写的最好的……”很遗憾,我没有继承爷爷的毛笔字,硬笔字写的同样不堪入目。
爷爷惯用一支毛笔,约两指宽,笔身已经被磨得透亮光滑,笔尖由于常年浸于墨汁之中,透着沧桑的灰黑,笔身上一行小字,刻的是爷爷的名字等,是他自己刻上去的。凡是村中办红白喜事,都要请村中德高望重、德才兼备的人来写对联,这时候,爷爷就拿着这毛笔给客家题字,对联写好后,被贴在门框上,莫名就很庄重很喜庆。
八十年代左右,每逢过年,村里的人都会买来大红的对联纸,拿到爷爷那里,爷爷在门前摆张桌子,来者不拒,爸爸和伯伯负责写 “福”;爷爷负责出对联、写对联;奶奶最忙了,不仅要负责添墨汁、招呼乡里人,还要准备年夜饭……于是新的一年,从这里开始、新的期盼,从这里萌发。
我写的第一个字,是爷爷握着我的手拿那支老毛笔写的;我握的第一支笔,是那根老毛笔。它不仅仅是一支书写工具,更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个寄托。
点评
小作者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细腻善感的心灵。慈爱、儒雅的爷爷形象呼之欲出。最喜欢这一段细节描写“爷爷惯用一支毛笔,约两指宽,笔身已经被磨得透亮光滑,笔尖由于常年浸于墨汁之中,透着沧桑的灰黑,笔身上一行小字…”如临其境,如见其物。
那一块蛋糕
高一二班 吕琳
黄昏之时,街道两侧的霓虹灯五光十色的,交织成一条条彩虹。我嗅到一丝浓郁的香气,闭着眼睛向香味漫溯。抬头向那地方望去,家门口的面包店面包新鲜出炉了,而我却被那柜台里一排排的蛋糕所吸引。雪白的奶油上堆积着色泽诱人的水果,隔着玻璃都可以感受到那股清甜在舌尖绽放的享受。我痴痴的望着那块玻璃橱窗,不禁的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垂涎三尺的我走向柜台,心满意足地买了一块奶油蛋糕。
味道很甜,却不再甜。
儿时我的一方乐土便是祖父母所开的商店,至今我仍然能记起哪个货架摆放的是什么。商店并不大,只有几个木架台,上面却有序的陈列着许多许多的东西而最受欢迎的必然还是零食的那一栏,无论上学放学路过的小孩总会来解解馋。角落里、柜台上、店门口堆积这满满的货物,繁多而整洁有序。
小时侯的我手指往往是最具风味的。我常常将稚嫩的小手偷偷的伸到酒坛里、糖罐中,用手指轻轻一沾然后含在嘴里,砂糖的甜味和酒的香气在口中化开来,味道好极了!可却常常被奶奶斥骂说是小猫。
爷爷那会还很年轻,身子骨也硬朗。他最喜欢穿他浅蓝色的短袖,灰色的直筒裤,腰间还扎着一条被擦的发亮的棕色皮带。院子里停着辆自行车,是父亲用第一桶金买给爷爷的,样式对于现在而言有些古板,当却被擦得锃亮,那是我儿时最心爱的坐骑。爷爷每天都会骑着自行车去集市上买菜,偶尔也会把我带上。
集市的角落里坐落着一座新店面,即使在偏僻的角落也丝毫无发抵挡它的魅力。在我的百般要求下,爷爷带我来到了这家店。我对橱窗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这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味道呢?甜的?咸的?看得我眼睛发直。我冲着爷爷指了指那个蛋糕,眨了眨眼,表现出常日里没有的温顺。爷爷对我笑了笑,用粗大的手轻拂我的头,一只手把浅蓝色的短袖向上拉了拉,手伸进灰色的裤兜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张张崭新的钱递给了收银员。我拿着蛋糕心满意足的坐着车回家,轮子满满的开始转动一圈又一圈。那块被塑料壳所包裹的蛋糕像是一堆堆的雪,洁白无瑕上面还用一颗鲜红的草莓点缀着,白茫茫的一片十分诱人,捧在手心里却怕它掉。迫不及待马上飞回家,细细的品味这未知的美味。
后来我成了这里的常客,爷爷总会隔三差五的给我买上一块,解解馋。再后来,我到城里读书,远离了蛋糕也远离了爷爷。而爷爷的身体也不再健壮,再也没有力气载着我去买蛋糕了,院里的自行车承载着太多太多的回忆,饱含温情的退休了。
蛋糕依旧是蛋糕,可甜味却少了几分。
点评
一块小小的蛋糕承载了爷爷和我多少温馨的岁月!小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散文风格类似作家琦君的《春酒》,颇见功力。难得的是,行文过程中,“味道很甜,却不再甜。蛋糕依旧是蛋糕,可甜味却少了几分。”这样的语言显示出作者对人生的辩证思考,文章成熟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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