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者、文本和诗歌》一书中,罗森布拉特认为读者阅读文本时,将自己的经验和个性也带入了文本,宣称读者和文本的关系是交易性的,读者和文本通过交易——而非仅仅是互动——创造出意义。
所以她认为意义不全然在读者的脑中或者文本里,而是在两者的交易里:读者带着自己的经验进入一个新的文本,通过阅读感受新的情境、新的态度、新的人格等等新的体验,这些新的体验与过往的经验发生交易——拒绝、易换、修正、更新等等,通过这样的交易方式,读者无意或有意的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
不可能存在一种元理论
由于没有一种文学理论能够解释每个人的概念性框架中所包含的所有因素,也由于我们作为读者都拥有不同的文学经验,所以不可能存在一种元理论——一种主宰性或总括性的文学理论,涵盖读者就某个文本提出的所有可能性阐释。也不存在一种唯一正确的文学理论本身,每一种文学理论都对文本提出了有效的问题,没有一种理论能够穷尽针对任一文本提出的所有合法问题。
各种理论就文本提出的问题也不同,它们拥护不同的批评取向,主要聚焦阐释过程中的某一要素。
比如一种理论强调文本本身,认为文本里包含了一切所需要的信息,它将文本从历史或社会背景中孤立出来,集中考察文本中的修辞手法、措辞用句、风格、行文结构等文学形式。
另一种可能相反,要把文本置于它的历史、政治、社会、经济、宗教等背景当中,寻求一种可以获得原作者和原初读者都支持的阐释。
还有的理论非常重视文本的受众,也就是读者,聚焦于读者的情感和个人经验与背景是如何影响他对特定文本的解读。
……
每一种理论都建立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形成了相应的批评流派,发展出了自己的方法,它们没有绝对的正误和优劣之分,就是坐在不同的位子,从不同的角度观看舞台而已。
读者因此有了丰富的选择机会,从中选择任何自己满意的理论,来扩展对文本、社会、文化和自身人性的理解。
了解和学习这些理论,可以极大扩展我们的视野,也让我们宽容他人的意见,认识到同一事物,完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不同乃至相反的结论。
如果拒绝或忽视理论,我们就会陷入将自己加冕为文学圣人的危险之中,以为自己拥有神授的知识,可以为一个给定文本提供唯一正确的阐释。
生活中拒绝接触新事物,拒绝学习新知识,拒绝接受新观点,就很容易陷入这个境地,总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听不进任何不一样的声音。
当我们反对、轻视和无视文学理论时,我们就有可能盲目地接受通常未经质疑的偏见和假设。
对所有未接触的,不熟悉的新事物、新观点来者不拒,不加思考,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动则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就很容易被“洗脑”,偏听偏信而不自知。
通过拥抱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理论的实际运用),我们就可以自愿加入到那个看起来无穷无尽的历史谈话之中—一个关于文学中表达的人性本质和人类关切的对话。
究竟什么是文学呢?
有人认为所有书面成文的就是文学——那么一份打印出来的Excel名单就和《红楼梦》一样都是文学了。况且还有很多口头传统的文学,也被这个定义完全排除在文学之外了。
又有人把文学定义为一种艺术,这把文学的定义狭隘等同于想象或创造性的书写,这并没有解决问题——按照这个定义,服装产品目录、广告宣传册也是想象性写作,它们可以称为文学吗?
还有一种观念认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可以被称为文学,支持这种观念的读者以为,只要有一本想象性的小说发表了,这部作品就是值得阅读的——因为它已经被判定为可接受的文学作品,得到了相关从业人员的认可。
这种观念被称为超保护性的合作原则——即已发表的作品被一群见多识广且保护着整个文学正典的人评价和宣布为文学文本。
但这个原则仍然有很大争议,存在一些发表的作品根本不配称为艺术或文学的情况与争论。而这样的实例也比比皆是,譬如去年的《平安经》事件。
但还是有一些可以作为判断基础的文学内涵,一些审美属性。绝大多数批评家都认可,无论关于美的标准如何,文学作品的确有一种吸引人的审美属性。
这种吸引人的审美属性不仅将文学与其他形式的书写相区别,它还直接有助于文学的主要目的:讲故事。文学的主要目的是讲述一个故事,尽管文学同时也可能传达了一些事实。
故事的主题尤其和人有关,它描述或详述各种人类经验,而不是陈述事实或点点滴滴的信息。
比如,文学不去定义勇气一词,而是给我们展示一个行事勇敢的英勇人物。文学就这样将一系列的人类价值、情感、行动和思想以故事的形式具体化了。正是这种具体化让我们间接体验到了各种人物的故事。通过这些人物,我们观察到了行动中的人、做决定的过程、通常在非人性的情况下如何努力保持人性,同时他们还为我们展现出我们有可能接受、抛弃、喜爱或憎恶的各种价值观和人性特点。
但是,文学仅仅是包含了某些美学和文学属性的故事吗?文本是独立成为文学的吗?还是必须有一个受众,有一名读者,才能成为文学?
文本的定义是明确的吗?如果一段文本里有一张图片,它是否自动变成文本的一部分?
印刷品成为艺术品,是由谁来定义的?读者还是作者,还是两者皆有?
……
关于这些问题的争议与回应构成了文学理论大全。
而莫衷一是的回答也说明了,关于文学,没有一个确切无疑的、准确包含的、让所有人都能认同的定义。
文学的定义取决于读者或批评家所拥护的某种特殊的文学理论或批评流派。
形式主义者 认为文本至上,文学作品有特定的书写方式。
读者导向批评家 则会从文本和读者之间的互动和心理关系来定义文学。
文学的主要功能是教诲还是娱乐?
我们能不能只为了乐趣而阅读?还是说我们一定要从阅读中学到什么知识或者经验、教训?
这同样也是文学理论的课题。
文学的功能是教诲(外部的)还是娱乐(内部的)?
这两种不同的目的,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去了解一个文本。
前者是审视、分析和批判文本要素,后者则是沉浸于文本内容——我们为书中的人物落泪,沉浸在文本创造的世界里情绪起伏。
两者同样没有正误之分,你可以为了娱乐去阅读也可以为了获取知识而阅读。
更好的,我们可以同时从两个视角来了解文本——在分析文本的同时,也深切体验,想象自己是书中的人物,或者从书里的人物身上发现自己熟悉的特质。
《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
查尔斯·E·布莱斯勒【美】
第一章、批评、理论和文学的界定(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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