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omoyun
在这座城市里,
很少能看到骑着自行车送报的邮递员。
在我的记忆里,只有小时候才会见到。
那些穿着墨绿色衣服的邮递大叔,
穿梭在田间、马路,
迎风而骑、挥汗如雨的样子,实在太酷了。
怎么样也没想到,
今天有幸,又一次的见到了postman。
Postman:你好,请问是任慕云么?
我:是的,我就是。
Postman:这里有一张你的明信片,请查收。
我:谢谢,辛苦你了。
转身谢过postman后,
我还在猜想是谁写了这张卡片给自己的。
看到文字后,所有谜底瞬间揭晓了。
原来是她。
上面写了六个字:身未动,心已远。
署名,Y。
邮戳是HK香港的。
卡片背面是香港中文大学的门头,
文艺气息扑面而来。
真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我们总是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充满了好感与礼貌。
初识Y是在一次校园聚会上,
女生Y衣袖间传来雨后青草般的清新,让我很想靠近她。
我是个对气息很敏感的人,素雅的气味向来能博得我的好感。我们交换了眼神,也交换了联系方式。随后在校园里,我们时常结伴而行。
毕业那天,我们在车站告别。离别前的一秒,Y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片刻,我与她辞别。
我转身离去,我知道她的目光尾随着我,直至我的背影消失。
我告诉自己,别回头。我怕控制不住自己。
最近,Y快递给我送来一盒软糯的桂花糕,份量很足。
够我吃上好几天了。桂花的清甜,缠绕在舌尖,味觉复苏了。
能被人挂念起,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这个秋天,你若在我身旁那该多好。
外面的风奇大无比,而我只想喝杯热可可而已。楼下传来电压锅煮食物的声音,这一刻感觉很真实。
来瓶梅酒,小酌一杯,气氛刚刚好。兴致盎然时,我们时常并肩坐在操场上,数着星星。而Y也会举起尤克里里胡乱弹奏一番,虽然老走调。我们的快乐,刚刚好。
09年,初识他。在电视上。细碎的短发,晃动着的耳环,痞痞的一笑,蓦然把我照亮。
那时候,这种风格非典型。放到现在,这叫雅痞。
一不小心,就迷恋了七年。
大概,每位少女内心都住了个大叔吧。当Y知道我也崇拜他时,她兴奋坏了。Y也是个铁杆粉丝。
好朋友就是另一个自己,我们所亲近的是另一个相似的灵魂。我与Y已多年未见,彼此有了新的社交圈。但,那份初心,那份纯粹一直存留心间。
愿每一份友谊,都美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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