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作为县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一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采取每月例会制,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一)参会范围
出席范围: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其他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范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局长、法制办主任,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政府办综合科、研究室、督查室、网管中心主要负责人。
特邀范围: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必要时可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还可邀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主任出席。
记者邀请: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安排记者负责会议的新闻报道。
请假程序: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助理、其他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县长请假;议题涉及部门参会的必须是主要负责同志,如不能参会必须向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县长报告。
(二)议题确定
确定原则
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涉及县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3、需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事项;
4、县政府制定和公布的重大决定、令等重要文件;
5、县政府主要领导认为其它需经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包括分管领导职责内无法解决的事项)。
确定程序
1、县长、分管县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
2、确定议题主要责任部门,由主要责任部门草拟议题汇报材料。
3、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主要责任部门(涉及多个部门要召集所涉及部门)对议题进行认真讨论,达成一致,并提出明确可行意见或解决办法,分管领导和所涉及部门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认可签署。若有不同意见要平行报告。
4、属规范性文件需县政府法制办依法依规修订后方可上会。
5、上会议题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三)会务准备
发会议通知
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会议时间和会议议题后,政府办发会议通知。一般采取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
落实会议材料以及与会部门名单
政府政府办综合科负责与汇报部门联系,落实与会部门参会人员名单和汇报材料,确定材料份数,整理装袋。会议材料需至少提前一天发送给与会成员。
落实会场
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指定的专用会议场所,由政府办综合科安排。
(四)会场服务
(一)政府办综合科提前将参会领导及相关部门座位标牌摆放好,分发好会议材料。
(二)政府办综合科负责签到,在会议开始时将与会人员签到单送至会议主持人。对未到人员及时催到。
(三)政府办综合科负责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主要领导的讲话可作录音。记录领导同志讲话要详细、完整、准确,力求忠实于原义。
(四)行政科负责会议室卫生及茶水供应。
(五)网管中心负责会标制作、音响调试及与会人发言扩音。
(六)实行候会制度。如会议有多个议题需要讨论,实行候会制,即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只参加与之相关的议题,未涉及议题问题负责人在县政府接待室候会,不得远离。
(五)会中纪律
(一)按要求参会,不得迟到、早退。
(二)参会人员禁止频繁出入。
(三)手机关闭或调为振动。
(四)集中精力开会,认真思考,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尽可能发表言简意赅的个人成熟意见,吃透会议最后决定精神实质。
(六)会后落实
整理会议记录,草拟纪要
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要认真记录会议内容。会后即草拟会议纪要,经主任审核后送涉及分管领导阅,再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由有关单位按会议要求落实,督查室负责督办。
会议资料归档
及时汇总整理会议资料(一般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单、汇报材料、会议记录整理稿、会议纪要原稿及签发稿等),登记造册,年终集中移交文书科存档。
新闻报道事项
对宜于公开报道的事项,应及时报道,涉及重大内容的新闻稿需报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发稿。
会议保密事项
在会议纪要未正式下发以前,原则上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对外传播(新闻报道除外)。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内容,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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