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杂篇卷2徐无鬼诗解6乘天地诚物不与撄与委蛇不与为事所宜
题文诗:
子綦八子,陈诸前召,九方歅曰:为相吾子,
其熟为祥?九方歅曰:梱也为祥.子綦翟然,
喜曰奚若?曰梱将与,国君同食,以终其身.
子綦索然,出而涕曰:吾子何以,至于是极!
九方歅曰:与君同食,泽及三族,况于父母!
今闻而泣,是御福也;子则详矣,父则不祥.
子綦曰汝,何足识之,而梱祥邪?尽于酒肉,
入于鼻口,何足以知,其所自来?吾未尝牧,
牂生于奥;未尝好田,鹑生于宎,若勿之怪,
为之何邪?吾之所与,吾子游者,游于天地.
吾与之邀,乐于天也,吾与之邀,食于地也.
吾不与之,为事亦不,与之为谋,与之为怪.
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
与之委蛇,而不与之,为事所宜.今也然有,
世俗之偿!凡有怪征,必有怪行.殆乎非我,
与吾子罪,几天与之.吾是以泣.无几何使,
捆之于燕,盗也得之,全而鬻之,则难不若,
刚之则易,于是乎别,而鬻于齐,适当渠公,
之街然身,食肉而终.诚通天地,自然而然.
【原文】
子綦有八子(1),陈诸前(2),召九方梱曰(3):“为我相吾子,熟为祥?” 九方歅曰:“梱也为祥(4)。”子綦翟然喜(5),曰:“奚若(6)?”曰:“梱也将与国君同食,以终其身。”子綦索然(7),出涕,曰:“吾子何以至于是极也!”九方歅曰:“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8),而况于父母乎!今夫子闻之而泣,是御福也(9)。子则详矣,父则不祥。”
子綦曰:“歅!汝何足以识之,而梱祥邪?尽于酒肉,入于鼻口矣,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吾未尝为牧(10),而牂生于奥(11);未尝好田,而鹑生于宎(12),若勿怪,何邪?吾所与吾子游者,游于天地。吾与之邀乐于天(13),吾与之邀食于地。吾不与之为事, 不与之为谋,不与之为怪。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14);吾与之一委蛇(15),而不与之为事所宜。今也,然有世俗之偿焉!凡有怪征者,必有怪行。殆乎!非我与吾子之罪,几天与之也。吾是以泣也。”无几何,而使捆之于燕,盗得之于道,全而鬻之则难(16),不若刚之则易,于是乎别而鬻之于齐,适当渠公之街(17),然身食肉而终。
【译文】
子綦有八个儿子,列队在面前,邀请九方歅说:“给我儿子相面,谁有祥运?”九方歅说:“梱有祥运。”子綦惊喜的说:“何以如此呢?”九方歅说:“梱将会和国君同饮食,以至于终身。”子綦喜色空尽,流出眼泪, 说:“我的儿子为什么达到这种程度呢?”九方歅曰:“和国君同饮食,恩泽到三族,何况父母呢!现在先生听到此事便哭泣,这是抵制福分。儿子有祥运了,父亲却没有祥运。”
子綦说:“歅!你怎么知道,梱真有祥运吗? 只是酒肉到口鼻而已,你怎么知道他的由来呢?我没有放牧而西南屋角却生 出羊,没有狩猎而东南屋角却生出鹌鹑,要我不感到奇怪,行吗?(你不觉得奇怪,为什么?)。我让他〔精神上〕从天获取快乐,我让他〔物质上〕从地得到享用;我不和他追求事业,我不和他同谋共虑,不和他标新立异。我和他顺着天地的实情, 而不使他和外物相搅扰;我和他顺随自然,而不为任何外事所左右。 现在,却有了世俗的报偿!凡是有奇怪征兆的,一定有奇怪的行为,危险啊! 这不是我和儿子的罪过,是天给他的。我因此才哭泣的。”没有多久,捆被派到燕国去,强盗在途中捉到他,手足齐全拿去卖他很难,不如砍断了脚去卖容易,于是把他的脚砍掉后卖到齐国,正好被渠公任为门正,而吃肉终身。
【注释】(1)子綦:即南伯子綦。这里是承上文南郭子綦说的。(2)陈:排列站着,列队站着。(3)九方歅(yīn):人名,伯乐的弟子,善于相面。《淮南子》作九方埋或九方皋。(4)梱:人名,子綦的儿子名梱。(5)瞿然:惊喜的样子,兴奋的样子。(6)奚:你,怎么。奚若:何如,为何。(7)索然:空尽的样子,承前文瞿然而来,惊喜空尽。解作黯然亦通。(8)三族:父族、母族、妻族。(9)御:抵制,拒绝。(10)牧:放牧,畜牧。(11)牂(zāng):母羊。奥:屋的西南角。(12)田:狩猎,宎(yāo):屋的东南角。(13)邀:要求。下同。(14)相撄:相搅扰。(15)委蛇:随顺。(16)鬻:卖。 (17)渠公之街: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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