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咱们聊到上帝继续公布祂的律法,也就是上帝定罪的标准,祂以这些标准来评定是非对错、善恶黑白。这让我们明白,果然存在一套所谓的“普世价值”。
第一个是不许奸淫,这里面包括乱伦、通奸,还有拜别神,也就是我们说的“属灵上的奸淫”。
接下来上帝要说的这条儿,注定在今天的世界上要引发争议。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遥想3400年前摩西带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时候,谁成想今天的世界能弄成这个样子呢?
那位说了,您别吊着姆们胃口了,这条儿到底是什么啊?
同性恋。
上帝说:你不可像与女人同睡交合那样与男人同睡交合,这是可憎的事。
没办法,这就是上帝的话。
有人说了,上帝在旧约里这么说,在新约里也是一样吗?
我还真得表扬这位同学,您确实把小编的话往心里去了。就如咱们前面聊到的,上帝赐给以色列民的律法只是祂拯救人类计划中的一步,后面当耶稣来的时候,才完全了祂的拯救计划。
那么耶稣怎么看待同性恋呢?
他的使徒保罗在新约《罗马书》里这么说: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原来的性的功能,变成违反自然的功能;同样地,男人也舍弃了女人原来的性功能,彼此欲火攻心,男人与男人作出可耻的事。他们这样妄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应该受的报应。”
这说的够明白了吧?
没错,在上帝眼中,同性恋是可憎、可耻的事,也就是罪。这一点非常明确,毫无辩驳的机会,就是想和个稀泥都没戏。旧约里的耶和华上帝,与新约里的耶稣所说的完全一致。
有人还问呢,说耶和华与耶稣是什么关系啊?当然是爷儿俩啊,这不是明摆着吗?都姓耶。
您别笑,还真是这么回事儿。想当年翻译《圣经》的人为了让咱们明白祂们二位这关系,也是操碎了心,借用了中国文化子承父姓的方式,翻译出了耶和华和耶稣这两个名字。
当然了,耶和华上帝与耶稣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祂们既是两位,又是一体。加上圣灵,这就是人们总说的三位一体。
又跑题了!
咱们再说回耶和华上帝与耶稣对于同性恋一致的态度,这是可憎、可耻的罪。当然,一切不符合上帝标准的都是罪,一切罪都是可憎、可耻的,同性恋并不特殊。
很可惜。
今天,在号称以福音为根基的广大西方国家,再也没有这样鲜明的立场和态度了。主流意识形态捍卫对每个人的尊重,把“人”放得越来越大。很多号称信仰上帝的人都不再把上帝当成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而是变成了“人”的一部分,服务于人。人的主权已经超越了一切,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侵犯了人的主权,都要遭到惩罚。这里面当然包括宣扬上帝对同性恋态度的人。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上帝只是众多选择中的一种,就好像不同口味的巧克力。人有权选择任何信仰、任何生活方式、任何性取向……有人听了会替上帝抱打不平,觉得上帝创造了人和一切,反被人这样抛弃,这也太不像话了!
其实大可不必,上帝没那么怂。
您记住了,不管到什么时候,上帝永远是掌权的上帝,因为祂自己是这么说的。而人之所以能弄成今天这个样子,也并没折腾出圈儿去,无非是因为上帝赐给了人自由意志。
同性恋也罢,其他一切的罪也罢,说到底,上帝给了人自由意志,您可以用它来犯罪,也可以用它来追随上帝。
您可以用它来干任何事。具体干什么,那得看您自己了。而且,最重要的,您得对您干的事儿负责。在世界上的法律面前要负责,在上帝面前,也是一样。
咱下回接茬儿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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