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在《虚无的十字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爱女被人入室抢劫杀害后的中岛接手了舅舅的动物仪葬社,某天他突然警方的电话,被告知自己的前妻小夜子在前夜被人杀害了。虽然凶手不久后便自首,但是中岛却发现小夜子的死因并不单纯,由此牵扯出了一个深藏了二十一年的杀人案件。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
小说通过杀人者和被害人亲属两个不同视角的转换让我们开始去思考这个问题。
故事牵扯了很多案件,自然也有着不同的杀人犯。
有因为两次杀人入狱,前期疯狂反省妄想逃脱死刑尔后却放弃抵抗的杀人犯,于他而言,死刑不过是给了一个生命的期限值,好像也只是这么回事。
也有因为年少无知犯下罪恶,终身背负这份罪孽无法脱身的人,活着的意义,大概只能是赎罪了。
它是无数个杀人者的缩影。
也是无数被杀者亲人的挽歌。
就题材而言,《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对于死刑的一次探讨,正如书中的小夜子所著的《以废除死刑为名的暴力》一样,东野圭吾对于这个命题并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
故事本身并没有结论,到底杀人应不应该偿命?
但它就好在,没有结论。
没有声嘶力竭地控诉杀人者的无情冷漠。
没有涕泗横流地描述被害者清楚地孤立无援。
相反,它只是以娓娓道来的姿态,描述了一篇人性多过于推理的平民故事。
我们每每谈及死刑都会出现这样的观点,杀人并不能真的偿命,所以死刑有什么意义?
根据“边际效益递减法则”,刑罚的威慑力并不一定随刑罚严厉性的增加而一直增加,在达到一定程度后,刑罚的威慑力会随其严厉性的增加而减少,即当增加一单位的刑罚的严厉性时,所获得的边际威慑力相等后,如果再增加刑罚的严厉性,威慑的收益将不仅不再增加,反而会减少。
所以,既然没有什么切实的意义,又为什么要让再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死刑很无力的。
对于受害者亲属而言,凶手的死本来就是理所当然。
理所当然是什么意思?就是这件事情就算没有意义,但是它就应该存在。
就像是下雨天的太阳,你看不到它,但是你知道它应该就是在的。
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而死刑,本来就只是受害人走出痛苦道路的一个里程碑而已,走过这一站后,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没有人教他们。如果连这样的一个里程碑都被抢走,他们该怎么办?
文章读了大半下来,我依然是坚持着应当是废除死刑的,可是当发现仁科在二十一年前犯下的罪孽时,我脑海中浮现的想法是,与其让他去自首被判处死刑,这样一直救人的他不是在更好地赎罪吗?
可是,为什么救过人就可以被理所当然地不被判处死刑了,救了的命和杀害的命是可以对等的吗?
小婴儿的命是不是就真的比不上一个对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人的命。
我不知道。
整本书读下来唯一的泪点是仁科同美惠说,“一想到你死了,我就会很难过。”
我突然有些很难过,对于美惠而言,仁科就是自己的救赎吧,不管他是不是杀过人,这些都并不重要。甚至你爱不爱我都不重要,那十几天的料理将我拖出那个罪恶的深渊,我真是万分感激。
身后是一片树海,绿幽幽的,还好我不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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