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蓝别斯,大片的森林,大片的森林,还是大片的森林。
马合沙提说,走夜路要大声地歌唱。在森林深处,在前面是悬崖边的大石头下——你看!那团黑乎乎的大东西说不定就是大棕熊呢!大棕熊在睡觉,在马蹄声惊扰到它之前,请大声歌唱吧!远远地,大棕熊就会从睡梦中醒来,它侧耳倾听一会儿,沉重地起身,一摇一晃走了。一起唱歌吧!大声地唱,用力地唱,“啊啊”地唱,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胸腔里刮最大的风,嗓子眼开最美的花。唱歌吧!
那些记忆中的故乡的夜晚,好在自己没怎么走过夜路。
小时候自己胆子特别小,走夜路时常紧跟着大人,生怕身后伸过来一只大手把自己给拽住,任你怎么呼喊也发不出声。因此我很佩服那些穿过黑夜,走来串门的乡邻们。他们谈天说地,或聊农事,或扯鬼怪野闻,直到油灯将尽才起身告辞。看他们头也不回扎进黑夜,实在是我心中的英雄。
上周一直忙出差,没有时间写稿,这次得补上了。翻阅旧文,看到一篇写月亮的文章,想起来故乡的那些个寂寞的黑夜,不禁动了思乡情。
于是一晚上写成了初稿,明天上午再润色润色,又可完成一篇稿子,算是交差了。
写稿时动了情,耗费了不少的精气神,导致在回家的车上有点透不过气来,不得不闭目养神,吞吐好一阵,才算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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