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冰心|
从我四五岁记事起到十一岁(那是在前清时代)过的是小家庭生活。那时,我父亲是山东烟台海军学校的校长,每逢年假,都有好几个堂哥哥,表哥哥回家来住。父亲就给他们买些乐器:锣、鼓、二胡、洞箫之类,让他们演奏,也买些鞭炮烟火。我不会演奏,也怕放炮,只捡几根“滴滴金”来放。那是一个小纸捻,里面卷一点火药,拿在手里抡起来,就放出一点点四散的金星。既没有大声音,又很好看。
那时代的风俗,从正月初一到十五,是禁止屠宰的。因此,母亲在过年前,就买些肘子、猪蹄、鸡、鸭之类煮好,用酱油、红糟和许多佐料,腌起来塞在大坛子里,还磨好多糯米水粉,做红白年糕。这些十分好吃的东西,我们都一直吃到元宵节!
除夕夜,我们点起蜡烛烧起香,办一桌很丰盛的酒菜来供祖宗,我们依次磕了头,这两次的供菜撤下来,就是我们的年夜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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