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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

令人发指

作者: 安吉拉的坐井观天 | 来源:发表于2024-03-15 11:16 被阅读0次

    “如果你的孩子被其他孩子打了,你会让孩子怎么做?”

    “打回去!他打你一下,你就打他一下,他打你两下,你就回他两下,千万不能任他打了不还手。”

    这是小尤身边家长的回答,打了之后还得回去告诉家长,让家长通过老师找对方的孩子和家长理论清楚,反正我家的孩子是不能被打的,被打了也不能白打,总之要让所有人知道,我的孩子不好欺负,孩子是有人护着的。

    小尤一大早就听到有孩子的同事在议论以暴制暴的理论,她虽然不知道她们何以会讨论这个话题,但大体上觉得这没毛病。不好欺负比好欺负强,我不主动去欺负别人,但别人主动来欺负我时,我却也是不好惹的,不惹事但不能怕事。

    回家后,小尤就看到了一条令她大吃一惊的新闻,终于知道了缘由。一名初中生被三个同班同学联手杀害,为了毁尸灭迹,他们还把尸体打得面目全非,埋在废弃的蔬菜大棚里,这三名初中生第二天还能若无其事地去上学。

    当小尤把这条新闻的关键几段读出来时,每一句话都会引起老尤和小尤妈妈的哗然,“这些孩子太可怕了”、“怎么能下得了手”、“现在的孩子怎么会这么无法无天”?

    这应该是所有人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而后就会想到,那三个孩子要怎么处理呢?他们几岁似乎成了不太关键的关键,但因为众所周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的名字被隐去了,他们的年龄没有透露,他们的长相也被打上了马赛克,这三个“恶魔”,应该可以用上这个词吧,过几年以后就会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然后继续给身边的人带去危险。

    只要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让人寝食难安,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但现实就是,我们似乎只能看着这样的人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无知无觉。

    曝光他们的家人,曝光他们的姓名和长相这有用吗?收效甚微吧,那怎么才能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呢?在未成年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的今天,每当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就会引发这样的讨论。

    为什么我们不能以暴制暴?既然别人的孩子打了我家的孩子,我让他打回去,别人的孩子把我家孩子杀了,我为什么不能杀回去?我让孩子做的事他做了,但轮到我这里我却做不到了,我还能算是家长吗?我还配为人父为人母吗?未成年人保护法没能保护我的孩子,却保护伤害了我孩子的人呢?这凭什么?

    小尤只是稍稍代入了一下被杀害的孩子的家人,也不自觉地要怒发冲冠起来,再想想这三个“恶魔”继续流入社会会要产生的后果,又不寒而栗起来。

    这些孩子的家长呢?生出了这样的孩子难道不应该负些责任,得到一些惩罚吗?养不教,父之过,未成年人保护法护盾的反弹不应该加倍击打在监护人的身上吗?父母是一个需要敬畏的终身职业,不是一时冲动贡献个基因就可以甩手了事的。

    孩子不能让别人欺负,但亦不能任他们成为暴徒和罪犯,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应该有很多双眼睛注视他们,很多张嘴巴教导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不是孤立无援,我也不能为所欲为,养而不教也是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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