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沧州日报》副刊编辑高洪涛老师微信告诉我,我的《小灰之死》被选用了,真的很高兴。
文中的小灰是一只猫,我儿时玩伴家的一只猫。它的经历是我从玩伴那里得知的,当时很是同情它,但又为它贪欲的执念所扼腕。它明知道偷嘴会被打而且是严刑拷打,却一次次禁不住诱惑,铤而走险。一时满足了味蕾的痛快,却丢了卿卿性命。
看来在欲望面前,想要控制自己的贪念还需必要的定力。对于到嘴的美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视而不见。而那假装的无视,其实就是一种内心的思想斗争之后的“屏保”行为,那是一种自我意志力的修炼。
假如小灰在偷嘴一次尝到美食的滋味后就罢手,那应该算是是一种顶正常的行为。因为主人没抓住它的现行不会谴责它,即使被怀疑哪怕排查到最后并被定为嫌疑对象,也只是会遭来不信任的目光,虽然这目光里可能有某种不确定的嫌弃。于小灰自己而言,却并没有真正失去什么,反而它倒是品尝了自己格外喜欢的美味。它也大可以以此向它的同类炫耀,炫耀它不喜欢吃老鼠了,炫耀它是如何在自家的院子里,如何在主人的眼皮子底下吃到了美味的小黄鸡,小黄鸡的口感如何比老鼠更绵软更鲜美。各种炫耀会极大地满足它的成就感,让它在同类面前那么优越感十足。
可是,当心底的贪念到了无法自拔的时候,小灰自内而外散发着一种病态的气息。它变得不再有所顾忌,看到小黄鸡它就两眼放光。它不再遮遮掩掩,只要能吃到嘴里,它就没有想到会有一种什么样的后果等着它。它眼里只有那个清晰的黄团团,嘴里还残留着肉肉的香。那几声兴奋的“喵呜”之后,小黄鸡不再是小黄鸡,而它也已经不再是它自己了。它俨然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偷吃贼,这可恶的行为让主人恨不得一下子就杖毙了它。它的命运再也由不得自己了,生死变成了不可预知的结局,它就这样自毁了。
借小灰之死以此为戒,莫贪嘴,贪嘴必还,或许用钱财,或许用自由,亦或许用生命。一切皆有定数,似未可知其实又必可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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