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是当代教育的显著属性和典型表征,是推进教育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价值指南与必然趋势。
普通高中教育的大众化趋势,使其性质也渐渐走向公共性,成为“人人都能接受的教育,人人都应接受的教育”。
从教育定位看,虽然普通高中教育也有其相应的工具价值——为大学准备、为职业准备,但普通高中教育首先应是基础性的,然后才是准备性的。近年来,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实践的工具性价值膨胀、公共性价值缺失,由此陷入了“工具主义”和“应试教育”的泥潭,几乎所有学校都以升学率为唯一目标,极大地削弱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共性。从高中学生选拔过程来看,“中考”制度把学生人为地划分为三六九等,成绩优异者和成绩一般者分别进入“示范(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这种选择权缺失的教育与公共性无关,所以走向工具化是必然的。
但缺乏公共性的普通高中教育是不完整的,导致了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地位、普通高中教育体系的设计愿景、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目标导向、普通高中教育实践的价值取向等发生偏移以至扭曲,以致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强者越强、弱者越弱:一方面,教育资源过多集中于优胜者(发达地区、城市、重点学校、富贵阶层);另一方面,弱势者(欠发达地区、农村、薄弱学校、贫下阶层)却没有持续的资源保障。
民主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基础价值。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共性,首先是“有教无类”,对所有学生,不是一部分特定学生,都要保障其教育机会,谋求其发展,同时倡导和谐、融洽、合作的师生关系,以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与主体精神,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自我发展空间与自我抉择契机,从而有力地推进教育民主化进程。质言之,只有弘扬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共性,教育民主才能得到切实的贯彻与落实。
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共性密切关注公平和正义,关注教育现实中个体自身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和条件资源,并通过公共的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方式确保每个个体获得持续发展的公共教育资源。普通高中教育应当为社会公正而教,绝不应当成为加剧社会分裂与阶层分化的工具。
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共性必须坚守教育平等。在实践层面,教育平等绝非平均分配资源,还应坚持差别原则以补充和协调。教育平等不能无视教育主体的既有基础与实际需求,必须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禀赋以及际遇的不同,提供不同类型的课程内容、教育手段等多样化的教育资源供其选择。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受教育者丰富性和多样性的需求,使他们受到最适切的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最佳发展。
普通高中教育转向基础性、大众化、通识性和公民性,教育的本体价值才会得以彰显。(19.01.05《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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