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那个人很久了。
终于,她鼓起勇气,写了一封情书,放在他抽屉里。
他把那封信拆开,写好回信,放在原地。
回信上,写着见面的地点和时间。
如约前去,原本的满心欢喜,变成劈头盖脸的不堪。
他看都懒得看她一眼,“丑八怪,别自作多情。”
她脸上有巴掌大的胎记,暗红的,浓得像化不开的血。
被狠狠拒绝,可她还是喜欢他。
后来,她考上医学院,认真钻研医术,希望有一天能改变现状,让他喜欢自己。
听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学习之余,她偷偷学习厨艺。每每研究出新菜式,就悄悄给他送过去,却从不出现在他眼前。
后来的后来,她如愿以偿,和他在一起了。
在午后的暖阳下,他抚着她的脸颊,“你一定长得很美,可惜我看不到。”
她只是幽幽一叹,抱紧了他。
他常常怀念,当年她悄悄给自己做的那些美味。
然而,她再也没有做过。
胎记依然还在,她依然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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