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就是一支外表美观,内涵丰富,哭戏顺畅自如的圆珠笔。我可没自恋,否则我兄弟怎会在笔山笔海的文具店一眼就挑到我呢?
我的兄弟,是个穷酸小子,与我的差距简直不要太远。他整天都是一身恶臭地拉着我到那A4大小的江湖里闯荡。呦,我都替他害臊。
不过,他怎么说也是我兄弟。日子久了,我也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爱与他在我们的江湖里遨游天际,行侠仗义。一同享受着夕阳雨露,晴空和风,感受着山河壮阔,人情冷暖。最重要的是,我还能结识到漂亮的大姐姐。
那天,我兄弟回来,疯了一般地抱着我狂亲,都快把我唯一的衣服给蹭掉了颜色。原来,是我们那A4大小的宝地被人买了。我虽然舍不得,但我相信有兄弟在,地会再有的。
可很快他就变了。他开始动不动就把我摔到桌子上,留我一笔扬长而去。再或者,他把我叼在嘴中,用牙死死地咬住,去挠他那几天没洗的头发。
我还没来得及适应这些巨变,我兄弟就有了女朋友,她是手机小姐。每天晚上,那本是属于我们的时间,全被他用来和手机小姐在床上缠绵。他们组建了一个新的江湖,一个我陌生的江湖。
我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睡着了,旁边有手机小姐陪着。不远处的桌角堆着一些泛黄的A4纸,和一支失去了幻想的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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