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作为城管队的一员,去管理沿街摆摊的商贩。然后作为下乡工作组的一员,到村委去指导管理业务。下午作为镇区环境整治的一员,去拆违章建筑。作为一名人大办的专干,根据最新分工,人大的工作要做,别的工作也要做。比如说乡村振兴办的工作,就和农业办混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危房改造,三清三拆,人居环境整治,这些也要涉及。
一项工作你很难找到一个主要负责的人在做。因为每个人都要做不同的工作。因为工作不少,人不多。所以谁有责任心把工作都跟好呢?我想没有。今天你做的活,也许到了明天就分给别人了。今天和你毫不相关的东西,明天也许就扣在你身上。最主要的是缺人,每个人各显神通才能求得工作量的平衡;不然你太会做,就什么都给你做了。
举一个例子,当初给我们办劳动合同的同事,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涂改劳动合同,同时,把涂改过后的劳动合同存进档案里。而收合同的人社局当时没有仔细审核,如今因为要离职,要合同,才发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你说谁是责任人呢,谁来擦屁股呢,谁再去把档案里的材料改回来呢?
而干错这个事情的同事,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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