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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文学讲稿》之福楼拜(节选)

纳博科夫《文学讲稿》之福楼拜(节选)

作者: 译嘉 | 来源:发表于2018-09-24 17:22 被阅读66次

    文体

        果戈理把他的《死魂灵》称作散文诗;福楼拜的小说也是散文诗,不过写得更好,结构更为严谨、细密。为了开门见山地说明问题,我首先想请你们注意福楼拜是如何使用分号加and——";and"这种形式的。(英译本中有时将分号改成一个单薄的逗号,我们要把它还原成分号。)这种"分号加and"结构出现在一连串动作,或状态,或物件之后;分号表示停顿,"and"则将整句话收拢,聚成一种意象,或是渲染一个描述性的、诗意的、感伤的或有趣的生动细节。这是福楼拜文体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在爱玛婚后不久:"(査理)忍不住摸摸她的篦梳、她的戒指、她的肩巾;有时候,他张开嘴,大吻她的脸蛋,要不然就顺着她的光胳膊,一路小吻下去,从手指尖一直吻到肩膀(;and)她她推开他,半微笑,半腻烦,好象对付一个死跟在你后头的小孩子一样。"

        第一卷末尾,爱玛厌倦了与查理的婚姻生活:"她呆呆瞪瞪,细听钟声一下一下在响。日光黯淡,猫在屋顶耸起了背,慢条斯理走动。风在大路扬起一阵一阵的尘土。有时候,远远传来一声犬吠(;and)单调的钟声,按着均匀的拍子,响个不停,在田野里消散了。"

        赖昂去巴黎之后,爱玛幵窗眺望浮云:"西天卢昂那边,起了乌云,波涛汹涌,前推后拥,太阳放出长线,却又金箭一般。赶过云头,同时天空别的地方,空空落落,如同磁器一般白净。—阵狂风吹来,白杨弯腰,骤雨急降,滴滴答答,敲打绿叶。太阳跟着就又出来,母鸡啼叫,麻雀在湿漉漉的小树丛拍打翅膀,(;and)沙地小水滩朝低处流,带走一棵合欢树的粉红颜色的落花。"

        爱玛躺着,已经死去:"爱玛的头歪靠右肩膀。嘴张开了,脸的下部就象幵了一个黑洞一样。两个姆指还弯在手心,眼睫毛上仿佛撒了一层白粉。眼睛开始消失,象是蜘蛛在上面结网似的,盖着一种细布似的粘粘的白东西。尸布先在胸脯和膝盖之间凹下去,再在脚指尖头鼓了起来(;and)查理觉得象有无限的体积,绝大的重量压在她身上一样。"

        福楼拜文体的另一个特征——从使用";and"的结构中已经见出端倪——是他常爱使用的一种可称作"展开式"的手法,即逐一展现连续的视觉印象,以表达某种情感的积聚。第二卷开头有一个好例子——似乎有一架缓缓移动的摄影机,透过逐一展开的景色,将我们带往了永镇:"人在布瓦席耶尔离开大路,顺着平地,走到狼岭髙头,就望见了盆地。河在中间流过,盆地一分为二,成了两块面貌不同的土块,左岸全是牧场,右岸全是农田。丘陵绵绵,草原迤逦蔓衍,从山脚绕到后山,接上柏赖地区的牧场,同时平原在东边,一点一点高上去,向外扩展,金黄麦畦,一望无际。水在草边流过,仿佛一条白线,分开草地的颜色和田垄的颜色,整个田野,望过去,就象镶一条银压边绿绒领子的大斗篷摊平了一样。

        "走到天边尽头,就有阿尔格意森林的栎树和圣·约翰岭的巉岩,挡住去路。山坡自上而下,显出一些或宽或窄、又长又红的条纹,全是雨水冲洗的痕迹;许多含有铁质的泉水,朝四外流,流成那些红砖颜色,一道细线又一道细线,衬着山的灰底子,分外触目。"

        第三个特点一这特点本该属于诗歌而不是散文——是福楼拜善于通过在对话中插入无意义的空话来表达某种情感或心理状态。查理的妻子刚刚去世,郝麦来给他作伴。"郝麦想找点事做,便拿起摆设架上的水瓶,去浇天竹葵。

        "查理道:'啊!谢谢。你真——'

        "他哽咽着没有说完,药剂师的举动引起他满头满脑的回忆。(这些花原先都是爱玛浇的。)

        "郝麦心想谈谈园艺,可以分散分散他的悲伤,便说:植物需要湿润。査理低下头来,表示赞成。

        "郝麦又说:'春暖花开的日子眼看又要到了。'

        "包法利说,'哦!'

        "药剂师无话可说了 ,轻轻掀开玻璃窗的小帘。

        "'看,杜法赦先生过来啦。'

        "查理活象一架机器,重复他的话道:'杜法赦先生来啦。"

        空洞的话语,却多么富有表现力。

        分析福楼拜文体的时候还要涉及到他使用的法文未完成过去式,用来表示一种连续的动作或状态,表示在过去习惯性地发生着的事情。英语最好用"would"或"used to"来表达:下雨天她used to(时常)做某件事;然后教堂的钟would(会)敲响;雨would(会)停下来。普鲁斯特在某篇文章里说过,福楼拜运用未完成式来表达时间——流动的时间。普鲁斯特说,这种未完成式使福楼拜能表现时间的连续及统一。

        小说的译者们根本不下工夫来处理这一文体特征。在许多段落中,爱玛生活中那种重复、厌倦的情调,比如在描写爱玛在道特生活的那一章里,英译本都没有充分地译出,因为译者不愿费神在必要的地方插入"would"或"used to",或是加入一连串"would"。

        在道特,爱玛带着那条赛犬出去散步。"她总是先望望周围(用would begin,而不是began),看和她上次来相比,有没有什么变动。她又在原来地点看到(would find,而不是found)毛地黄和桂竹香,荨麻一丛一丛环绕大石块,地衣一片一片复盖三个窗户。窗版永远关闭,腐烂的木屑落满了生锈的铁档。她的思想起初漫无目的,忽来忽去(would wander而不是wandered)……

    福楼拜并不多用譬喻,然而一旦使用,必然与人物的个性与感情相一致:

        赖昂走后,爱玛"悲痛沉入心底,低哭轻号,仿佛冬天的风,在荒凉的庄园啸叫。"(爱玛如果有文学才能,必会这样描述自己的哀伤。)

        罗道耳弗厌倦了爱玛的娇嗔作态:"因为他听见放荡或者卖淫女子,唧唧哝哝,对他说过相同的话,爱玛那些话是否出自本心,他也就不大相信了。在他看来,言词浮夸,感情贫乏,就该非议;——好象灵魂涨满,就不会偶尔涌出最空洞的隐喻来。因为人对自己的需要,自己的理解,自己的痛苦,永远缺乏准确的尺寸,何况人类语言就象一只破锅,我们敲敲打打,希望音响铿锵,感动星宿,实际只有狗熊闻声起舞而已。"(我听到福楼拜在抱怨创作之难了!)

        在准备与爱玛私奔的前夜,罗道耳弗翻看旧日情书,打算给爱玛写封告别信:"最后,罗道耳弗腻了,困了,又拿匣子放进衣橱,自言自语道,'简直扯淡!'这句话总结了他的见解。因为他志于冶游,欢娱在他的心头踏来踏去,好象小学生在学校院子把地踏硬了一样,什么花草也长不出来了。妇女经过他的心头,比孩子们还冒失,就连名姓也没有留下一个,不象他们,还把姓名刻在墙上。"(我看到福楼拜重返他在卢昂的母校了。)

    意象

        作为艺术家,福楼拜善于通过自己的观察来选择、吸收、归纳并处理感性材料。下面几段描写是最好的例证:

        査理骑马去为卢欧老爹医腿,这里有一段冬日风景的描写:"平原展开,一望无际,田庄周围一丛一丛树木,远远隔开,在这灰灰的广大地面,形成若干黑紫色斑点。地面在天边没入天的阴暗色调。"

        爱玛与罗道耳弗秘密幽会: "星光闪闪,映照素馨的枯枝。他们听见背后河水潺湲,堤上枯苇不时拉瑟嘶鸣。黑地影影绰绰,东鼓一堆,西鼓一堆,有时候不约而同,摇曳披拂,忽而竖直,忽而倾斜,仿佛巨大的黑浪,翻滚向前,要淹没他们。夜晚寒冷,他们越发搂紧,叹起气来,也象更深沉了;眼睛隐约可辨,彼此觉得似乎更大了。万籁无声,有些话低低说出,落在心头,水晶声音似的那样响亮,上下回旋,震颤不止。"

        看完歌剧的第二天,爱玛在客店房间里会见赖昂:"爱玛穿一件条纹布梳妆服,头发靠着扶手椅的椅背;黄墙纸象金底子似的托着她;镜子照出她头上梳的白线似的中缝,耳垂露在头发外面。"

    马的主题

        如果挑出《包法利夫人》中写到马的段落,放在一起,我们就能得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完整的故事梗概。在本书的浪漫故事中,马奇怪地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

        马的主题是这样开场的:"有一天夜晚,来了一匹马,当门停住,响声吵醒他们(查理和他的前妻)。"有人带来消息,说卢欧老爹摔断了腿。

        查理快到农庄了,再过一会他就会见到爱玛。这时他的马一害怕,来了个大闪失,似乎他和她未来命运的阴影惊吓了那匹马。

        查理寻找马鞭,慌里慌张地俯在爱玛身上,帮她从一袋小麦背后拾起鞭子来。(弗洛伊德,那个古板守旧的江湖骗子,一定能从这一场面中分析出许多名堂来。[弗洛伊德的著作中把马当作一种性象征。——原书编者按。])

        婚宴结束,酒醉的客人们在月光下驱车回家,马拉车飞奔,跳进水沟。

        为小俩口送行的时候,爱玛年迈的父亲回想起当年他怎样把自己年轻的妻子放在马鞍后边的坐垫上带回家去。

        请注意爱玛如何咬下一瓣花,靠在窗口,让花瓣落在丈夫那匹马的鬣毛上。

        爱玛回忆在修道院时那些规矩的修女们谆谆劝诲应当克制肉体,拯救灵魂,她"就象马一样,你拉紧缰绳,以为不会出事,岂知马猛然站住,马衔滑出嘴来了。"

        渥毕萨尔侯爵请她去作客,带她看自己的马匹。

        离开侯爵的庄园,她和丈夫看见子爵和别人一道骑马飞驰而过。

        查理骑一匹老马四处奔波行医。

        爱玛第一次在永镇和赖昂谈话就是以谈马开的头。查理说,"你要是也象我,经常非马来马去不可……""不过",赖昂转向包法利夫人,"我觉得骑马兜风非常有趣……"这一段写得确实有趣。

        罗道耳弗向查理建议说,骑马对爱玛一定大有益处。

        罗道耳弗与爱玛在树林中骑马幽会的著名场面可以说是透过她的大蓝面纱看到的。请注意这个细节:她骑马出行之前,孩子隔着玻璃窗远远递她一个吻,她的回答是摇摇马鞭。

        后来,读父亲从农庄写来的信时,她想起了农庄——马驹在嘶叫,奔驰,奔驰。

        包法利想治好马夫那只马蹄般的畸形脚,这是马的主题的荒诞变形。

        爱玛送给罗道耳弗一根漂亮的马鞭。(老弗洛伊德在九泉之下发笑了。)

        爱玛企盼着与罗道耳弗一起过新的生活,她最先幻想的是"乘了驿车,四匹马放开蹄子,驰往"——意大利。

        罗道耳弗乘一辆蓝色提耳玻里马车疾驶而去,离开了她。

        另一个著名的情节——爱玛和赖昂坐在关上门窗的马车中。马的主题没有先前高雅了。

        最后一章中,来往于永镇和卢昂之间的公共马车"燕子"在爱玛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卢昂,她依稀看见子爵那匹黑马,这是一个回忆。

        爱玛走投无路,最后一次拜访罗道耳弗,向他要钱。罗道耳弗说他没有钱,爱玛讥讽地提到他马鞭杆上昂贵的装饰品。(黑暗中的那个笑声会更加放肆了。)

        爱玛死后,有一天查理去卖他的老马——最后的财路——遇见罗道耳弗。现在他知道罗道耳弗曾与自己的妻子有瓜葛。马的主题在这里结束了。如果用象征主义来分析,马也许并不比今天的敞篷汽车更具有象征意义。

    龚文庠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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