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消息,说有个小男孩最近因为狂犬病去世了。
生活中,狂犬病发病的案例虽少,但不是没有,况且这个病致死率极高,几乎无解,潜伏期又长,能多达几十年,发病后就必死无疑。所以一旦被猫狗之类的动物抓伤咬伤,赶紧去打狂犬疫苗都是人人熟知的常识了——我曾经被老鼠咬到脚趾,也忙不迭的赶去防疫站了呢。
这个小男孩是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了脸,他妈也当时就带着他去医院了,可在医院遇到了闻讯赶来的邻居,也就是狗主人,邻居信誓旦旦的表示,孩子不用打狂犬疫苗,她家的狗绝对没问题。
孩子妈妈认为,两家一向相处的不错,如果自己执意要打疫苗的话,会让对方觉得不被信任,,自己也有讹人的嫌疑,面子上过不去,随即就带孩子回去了——狗主人怕出打疫苗的钱。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不就说侥幸心理要不得呢,没过多久,孩子开始出现怕光,怕水,肚子疼的症状,狂犬病发作了。
结果自然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孩子妈妈痛哭流涕,后悔莫及,这时邻居却不承认是自家的狗咬伤的人,又自相矛盾的表示要么就赔一万块钱,要么等着法院判。
你瞧,你觉得当初坚持打疫苗会让对方面子上过不去,感觉不好意思,可最后对方却好意思不承认事实。
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没用,孩子是无论如何也回不来了。我们也不用过多苛责那个可怜的母亲,她自己也要为儿子的死承担40%的责任,真正该骂的是那个又坏又蠢的邻居,养了狗又不看好;狗咬伤了人,又怕出疫苗钱;出了人命又推卸责任。要我说,赔钱是赔钱的事,判她个过失杀人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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