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应该是为了获得新知。
有人提出中国式侵犯问题,我从社会规则出发论述。
我:被侵犯也不容易发现,才是中国式越界的灰犀牛。
他人:@白开水 那有可能是自己的界限就不够清晰,或者自我价值感低。
我:多少人感到强制核酸检测是侵犯?老师让家长批作业是侵犯?上级让老师统计小朋友及家长打疫苗是侵犯?保安让出示身份证是侵犯?即使知道是侵犯,如果抗议还被当成异类,甚至活不下去,也就闭着眼睛从了。这些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就是刻在骨子里的界限不清晰。因为被侵犯浑然不觉,侵犯别人也会懵懂无知。以爱的名义,以安全的名义侵犯就会畅通无阻。
他人:说下我的思考,“侵犯”的定义是什么?从什么系统层面思考这个侵犯?在我们每个抉择的当下,感知的当下的立足点是什么? 所谓界限分明,这个界限由什么来概定? 说白了,还是想要“自由”,自由是相对的,如果个人纯粹自由倒是别人不自由,那这种个人的自由于大系统不和谐,也是行不通的,我们在保证自洽的同时,依然要他恰,更好是能系统恰。
我:度就是最需要讨论和定义的。法律的定义就是不可以做的,因为做了会侵害别人利益。这是大家达成的共识,因为加害者和别害者可能会转换,每个人站在最弱者的角度去制定地规则。假设我们出生的时候可能是聋哑,可能是孤儿,可能是愚笨,可能我们得了传染病,那么我们也能和健康聪明幸福的人一样有资格活下来的规则。那我们就要进行一定的让步,我们建立盲道,颁布传染病法,残疾人救助办法。但是这个世界也不全是这些弱势群体,大部分是健康人、为社会造就财富的人,那么这些人让步地程度就是度。洛克的论自由从亚当夏娃开始论起,因为社会就是因人而建,社会规则是为人服务,这些规则会在个人的方方面面行为中体现。而个人成长起来又对社会规则有强化的影响。马丁路德金呼吁的是黑人个人的平等自由,也是黑人族群的平等自由。社会规则对黑人族群的侵犯,就会造成黑人族群内部的相互伤害,他们更暴力,更没创造力,生活更悲惨,这不是因为他们天生低能,而是社会规则侵害后的个人对人深层地伤害,他们更多精力放在低端需求中。而这些会在育儿中体现,他在养育孩子时候也会更关注低端需求,因为人会用自己被对待的方式对待孩子,自己总结的安全经验去教孩子,这大部分可能是无意识的行为,这进一步强化他们创造力的匮乏。所以社会规则事第一重要的,也许我们如今无力改变,但是有意识可能是第一位的。无力感只会让我们强化这种宿命。有意识社会有这样的问题,我们才能深刻反思自己行为,让社会影响的无意识行为不要影响自己,和中国式侵犯到自己这里为止。
总之,反思社会规则对个人侵犯的意义是反思自己可能存在的无意识的侵犯行为。让中国式侵犯到自己这里为止,让孩子尽量不要受影响。
然后就有人提醒我,社会问题不要讨论。
这不是掩耳盗铃么?根源不去讨论,讨论也是无效讨论啊。我们如履薄冰希望小心翼翼活下来,自我限制,没等到人家侵犯就自动奉上自由做个顺民,最后并不可能得到生机。这一点我佩服乌克兰人,他们为了自由愿意死。
索然无味,话不投机,不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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