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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四章3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3

作者: 清风8351 | 来源:发表于2021-10-04 12:40 被阅读0次

    第64章 慎终如始

    第三节  复习

    【原文】

    其安易持①,其未兆易谋②。其脆易泮③,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译文】

    当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当事情还未露先兆时容易谋划。当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当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就处理妥当,处理事情要在祸乱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根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主观妄为的将会招致失败,强行把持的一定会失去。因此有道的人无所作为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也不会遭受损失。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遭受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因此,有道的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

    【解析】

    老子认为,一般老百姓做事情,因为不懂无为的道理,很少能把一件事情从始至终都以慎重的态度来进行,他们虽然永远在忙碌着,却总在事情眼看着即将成功的时候失败了。所以说,只有注重事物的细节,小心始终,才能避免失败的命运。凡事不能浮躁,不能操之过急,都要遵照事物的发展规律慢慢来,踏踏实实地打好基础,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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