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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古•咏史之六十三 子产

五古•咏史之六十三 子产

作者: 村居闲人 | 来源:发表于2018-11-14 07:27 被阅读0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瑞丽)

    春秋垂古义,子产著贤名。

    明法绳金玉,铸刑鼎青铜。

    得失议乡校,存废论公庭。

    防民若防川,旷远荡回声。

    注:春秋时郑国执政子产,铸刑法于铜鼎,史上首公布立法。反对禁乡校(民间议政得失场所),说防民怨如塞河道,宜“小决使导”,对百姓议政喻为“吾师”、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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