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有一位同事离职,前一天跟主管提辞职,拒绝第二天过来上班交接工作。此外,在辞职前,还有一段小插曲,这位同事向公司提出借支当月工资,负责人事的同事告知只能借支60%后,又反悔借支当月工资。
像这种紧急离职的行为,是相当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给前任公司留余地,同时也了断自己的后路。出来工作,得遵守职场规则,遵循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动声色地离职,不给前任公司预留交接工作的余地,实属不该。而提前借支当月全额工资的想法,从财务机会成本角度而言,无疑是专业的;而从职场公司管理的角度而言,免不了狡猾、不诚信的嫌疑。当然,公司的制度不够人性也是一点,目前有不少公司在职员离职当天即可结算工资。而我们公司的制度规定不管是否离职,职员的工资都是要到下月发薪日才可以结算上月的工资。这项制度有待完善。
此前,我不经周全思考,听取他人的只言片语,便给这位离职的同事做了一个言行不当的评价。这实在是有失妥当。评论一件事情,切忌仅凭他人之言即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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