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3-23来源: 浏览次数:33
各院(系):
为了做好我院2012年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工作,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58号)和《关于调整新增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申报时间的紧急通知》(赣教高字[2007]1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自今日起启动我院2012年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工作,请各系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本系专业建设情况,尽快组织安排好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各院系应列出具体申报工作计划(表格附后),于3月27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院系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按《南昌职业学院专业申报表》填报,其内容包括:
1)《专业申报封面》
2)《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3)《新增专业可行性认证报告》
4)《专业教学计划》
5)《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任课教师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A4)按附件7顺序排列)
6)《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一览表》
7)《专业近、远期建设规划一览表》(表格模版附后,使用表格模版时可随内容增加纵向延伸,但注意不要更改横向宽度)等;
3、4月15日前,院系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1份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同报教务处(31907011@qq.com);
4、4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5、院系根据教务处初审意见于4月30日前完成修改工作;
6、5月15日教务处完成材料汇总打印,并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7、6月5日前教务处向教育厅上报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58号
附件二:《系2012年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工作计划》
附件三:《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附件四:《新增专业可行性认证报告》
附件五:《新增XX高职专业背景调查资料》
附件六:《专业教学计划》
附件七:《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八:《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一览表》
附件九:《专业近、远期建设规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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