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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网络视频出事故,这个责任谁来负?

模仿网络视频出事故,这个责任谁来负?

作者: 樟大愚 | 来源:发表于2020-05-14 10:30 被阅读0次

            2019年8月22日,山东枣庄两名女孩模仿“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致酒精爆炸。9月5日,14岁女孩哲哲身亡,12岁女孩小雨仍在治疗。9月10日,@办公室小野 发长文回应:女孩发生意外绝不是模仿我的视频,愿提供帮助并配合调查。

           在早些年,我们也看到过小孩子由于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片段,拿平底锅打自己的同学,甚至还有小孩将同学绑在树上放火烧的新闻,结果受害者父母将动画片制作方告上法庭。笔者认为上述这两个事件性质相同,皆是因为模仿而导致的意外。山东两名女孩的事件一出,有网友认为这是当事者自己安全意识不够以及家长监管的疏忽,也有网友觉得应该是网络视频发布者的责任,那么究竟此类事件,该由谁来负责呢?我个人认为责任不是全归属哪一方,而是两者都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两名女孩都是初中生了,不管是从学校教育还是在自己平时的接触中,对这种视频应该有起码的安全意识,可是两人没有意识到危险去随意模仿视频,最后酿成了事故,这个直接的责任就应该由自己承担。两名女孩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即使这次没有造成事故,还会有下次模仿,谁又保证下次的安全呢?这种忽略危险、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做实验”的,本身就是自己对自己的不负责。

           未成年人由于身心智育不健全,所以需要监护人来监护,家长的监护权内容就包括保障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益。两名女孩在家发生事故,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故发生时,其中一名女孩的家长并不在家,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监护人不在就忽视了他们的监管责任,就像目前很常见的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往往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容易受到各方面的伤害,父母为了家中收入在外打工固然无可非议,但是并不能因为这样就忽略了他们监护人的身份。同样的道理,两名女孩的家长不管事发时在不在家,重要的是他们的责任就在于不应该让这样的事故发生。

            在这次事故发生之后,留给我们的不是只有惋惜,更应该是一种警醒。随着现在网络技术的发达和普及,网络上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给我们尤其是给我们的未成年人一代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着我们。我们在看到各种流行讯息的同时也要多一份警惕,这样才可以避免更多不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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