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修辞、诗学和诗歌
这一章主要介绍诗歌。
首先作者定义诗歌是使用大量修辞手段的语言,并且是极富感染力的语言。他介绍了4种修辞手法(隐喻、转喻、提喻与反讽)并提出:语言有其基本结构,这种基本结构是各种话语的基础,并使它们产生意义。
紧接着,作者谈到了体裁,认为体裁就是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式和期待:知道我们读的是一本侦探小说还是一部浪漫爱情故事,是一首抒情诗还是一部悲剧,我们就会有不同的期待,并且会对哪些内容具有重要性做出假定。
总结来说,一个文本的体裁首先给予读者一种特定的期待,然后在阅读文本的过程中理解语言(基于语言的结构)去解读意义。
作为文字与行为的诗歌
一首诗既是一个由文字组成的结构(文本),又是一个事件(诗人的一个行为、读者的一次经验,以及文学史上的一个事件)。
既然诗歌是由文字建构的,那么意义与语言的非语义特点之间的关系便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比如声音和韵律之间的关系。语言的非语义特点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它们(不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具有什么样的效果?可以在语义的和非语义的特点之间期待什么样的相互作用?
如果把诗歌作为一种行为,关键的问题一直是写作诗歌的作者的行为与说话者,或者是在其中说话的“声音”的行为之间的关系。
综上,诗歌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诗歌作为由文字构成的结构与诗歌作为事件之间的关系。
“哦”就是一种诗的本能手段,即呼语法,它既力图使某些事发生,又力图揭示这些事的发生是建筑在文字手段的基础之上的。比如诗句“哦,不羁的西风哟”中那个毫无意义的“哦”。诗文中用‘哦’使风听到了呼唤并起舞,实际上风并没有飞舞起来,这里的‘哦’只是为了进行这个呼唤行为。
韵律文字
豌豆粥儿烫,
豌豆粥儿凉,
豌豆粥儿在锅里
煮了九天九夜长。
作者以这首歌谣介绍韵律与重复手法。通过韵律的组织和声音的重复,达到突出语言,并使语言陌生化的目的,并认为这是诗歌的基础。概括来说,就是语义的和非语义的语言范畴之间的关系,诗歌说些什么和怎样说的之间的关系。诗歌是一种能指的结构,它吸收并重新建构所指。诗歌可以吸收词组在其他语义环境的含义并使它们从属于新的组织,变换重点和中心,变字面意义为比喻意义,根据平行模式把词语组合起来。
解读诗歌
首先努力把一首诗作为一个艺术整体去解读。不要用我们处理一小段对话时可能会使用的方法去处理诗歌,不要以为它是需要一个较大的语境去解释的只言片语,而要认为诗歌有自己的结构。
诗歌应该用诗学的方式去解读。
这许多张面孔在人群中显现,
像潮湿、青黑的枝头上的花瓣。
解读这两行诗涉及对地铁里拥挤的人群和自然景色之间的对比的研究。在这里,对人群中的面孔和枝头的花瓣之间的相似的感知——把人群中的面孔看作枝头的花瓣——正是诗人的想象力的一个例子。
如此说来,这首小诗能够反映诗人的想象力的力量,它实现了诗歌本身产生的效果。像这样的例子表明了诗歌解读的基本程式:要考虑一首诗和它的程序关于诗歌,或者关于意义的创造讲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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