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叙述
起初文学并不重要,在20世纪时小说和短篇故事才发展成为文学课的核心。在文学和文化理论中,叙述在文化中占有中心地位。这个理论认为,不论是把我们的生活看作是通向某个地方的一系列连续发生的事件,还是对我们自己讲述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一切,故事都是我们理解事物的主要方式。故事的逻辑,就是要设想一件事是怎样导致另一件事的,设想某些事为什么发生。
叙述
我们通过故事去理解事件。爱听故事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仿佛人天生就知道故事情结什么时候是开始,什么时候是过渡,什么时候是结束(作者观点)。这也是叙述结构的理论的核心:既要努力弄懂叙述的各个组成部分,又要分析具体的叙述是如何实现它的意图的。简单讲,就是要弄明白故事情节是如何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区别与发展变化是如何产生意义的?
开始、过渡与结尾,这是情节的构成。我们考虑情节时有两种不同的方法。从一个角度看,情节是一种把事件设计成一个真正的故事的方法:作者和读者共同把事件设计到一个情节里,使其产生意义;从另一个角度看,情节是由叙述设计出来的。
此两角度也正是读者与作者的视角。作者通过情节将事件编排设计为故事;对于读者情节只是读者从文本中推测出来的,而且对于构成这个情节的基本事件的理解也是读者的推测或者构想。
因此叙述理论的根本特点就是情节和表述之间的对立,故事和话语之间的对立。小说的核心在于它呈现了不同的声音或话语,因此也就表现了社会上不同想法和观点的冲突。
聚焦
作者在创作时,可以通过不同角色的角度去叙述,同时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获知视角去叙述。比如,主要根据单一角色的意识进行聚焦的故事,既可以是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者讲述他或她想些什么,看到些什么;也可以是第三人称叙述,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第三人称的有限视角”。
以上这些以及其他的叙述和聚焦的不同变化形式对于决定小说的整体效果起了很大的作用。一个用无所不知的叙述方法讲述的故事会详细描述各个角色的内心情感和隐秘动机,并表明知道事件将如何发展,它能造成世界可知的感觉。
故事是干什么的?
首先,故事给人们带来快乐和满足,而快乐和满足是通过模仿真实生活和它本身的韵律而产生的。
故事还具备一种功能,就是教我们认识世界,向我们展现世界是如何运转的,通过不同的聚焦方法,让我们从别的角度观察事情,并且了解其他人的动机,而我们通常是很难看清这些的。小说提供充分了解他人的可能性,弥补了我们在“真实”生活中对他人的无知。
知识还是幻觉?
在叙述领域中理论的基本问题是:叙述到底是知识的一种根本形式(通过制造感觉让人们认识世界)呢,还是一种既歪曲也揭露的修辞结构呢?叙述究竟是知识的来源,还是幻觉的来源?它意欲表明的知识是欲望的结果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既需要掌握独立于叙述之外的这个世界的知识,也需要有一定的基础以确信这些知识比叙述所提供的更加可信。不过,是否存在这种有别于叙述且具有高度可信度的知识恰恰是正在争论的问题:叙述究竟是知识还是幻觉的根源?因此,即使它的确有一个答案,看来我们也不大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了。
相反,我们只能在两者之间徘徊:一是把叙述看作是一种修辞结构,这种结构产生睿智的幻觉;一是把叙述作为一种主要的、可以由我们支配的制造感觉的手段去研究。
就像琦玉老师说的:我变强了,也变秃了。我们最初的错觉让步于严酷的事实真相,我们变得更痛苦,但也更明智了,没有了幻想,磨炼得越发成熟。我们不再围成圆圈跳舞,而是思索着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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