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一部作品能让人着魔,《遥远的救世主》是一部可以傲然独尊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可遇不可求的佳作(先让我顶礼膜拜一下,以表仰慕之情)。本书贵在探讨一个有机的、无定形的、陌生的、暧昧的和未曾臻达的世界和观念。读书的妙处在于:入世可以为我所用,懂得一些生存哲学和技巧,出世可以为它所用,找到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住。
无论是小说还是改编的电视剧《天道》,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很鲜明,而且你很容易就在身边的人身上找到他们的影子。故事又由三条线索串联起来,跌宕起伏,三条线貌似相互独立却又彼此推动。从技术上来说,是一部很优秀的大众文学。
图书封面正如故事的主人公丁元英,“人从根本上要面对两个问题:一、生存,得活下来。二、是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住”。
他深刻参悟着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熟知人性;他是个不动声色的生活旁观者,亦是义无返顾对爱至情至圣的人。“天下之论道到极致,百姓的柴米油盐;人生冷暖论道极致,男人女人的一个情字。”
他有着超度常人的思维和睿智,仿佛一切的人和事都在他的感知之中;
他为人处世与众不同,不按常规出牌,个性极不入世,常令人难以理喻。
“他永远不会跟你吵架,他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的居高临下的包容,
包容到不屑于跟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自己觉得低俗、自卑”。
他是掌握并遵循规律的人,一个得道之人,一个随性重情之人;举重若轻,在常理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人。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
他的思维和行为,在崇尚金钱与权利的社会里,
谓是凤毛麟角,标新立异;他活得明白活得透彻。
“大爱不爱”一般人做不到,做到的人不一般。
很少有人真正理解他,因而也极少有人能够和他站在一个高度、一个层面来对话;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越是头脑简单的人越需要点缀和填充,而头脑复杂的人,则对简洁有着特殊的心理需求”。
他评价自己是“一个对传统文化极具偏见的人”。正应有“偏见”,他才会深刻反思一个人在主流文化中应扮演的角色,悟到保存自我、尊重规律的重要。
他以对天道的认识和思辩,以对文化属性的抽身反思,获得了缜密的大智慧。
“神就是道,道就是规律。规律如来,容不得你思议,按规律办事的人就是神”。
他在精神方面的超现实,某种程度也决定着在生活中与众的格格不入;
他的自我修炼颇似于出家人的修行状,便也应了芮小丹那句话:“剃了头发就可以当和尚”。
上述部分是书里的内容,充满着思辨和哲学意识,但如何做到像主人公一样:既能扒拉铜板,又能扒拉灵魂,想必是很多读书人的终极追求吧。
1.在社会这个大圈子中,通常人要走的路有两种:第一,为它所用;第二:为我所用。
第一种“为它所用”有个基本的东西,你要有用处。也就是说你要有长处或者利益。
比如你要去打工,或者你有手艺,可以出售手艺和技巧;而如果你确实一无所有,那就只有卖命了。卖命也是一种用处--特别的用处。而“它”呢,则包含很多东西。有人,有体制,有文化,有道德,甚至是东西(比如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为钱所用,而不是钱为我用)。
第二种是为我所用。比如我开公司了,要雇人,这就是为我所用。别人为你所用,物也为你所用。通常这不是一个人层次或境界上的提高,而是社会阶层的提高---你上升了社会阶层。其实是没有必要回避这个问题的。阶层是永远都存在的,而且是永远也消灭不了的。就算人类都灭亡了,只要宇宙存在,它就存在。只有高低,才会进取---这是动力。
当然”为我所用“更可以是一个人素质和境界的提高,这是必经之路,看你怎么选。无论哪两种,都是人与人之间的路。
2.在人类社会存在的若干年当中,早就形成了其特殊的规律。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创造了两种东西,而这两种东西都成了精怪。一是名利;二是宗教。
而名利这个东西是人类所创造出来的联系两个世界的纽带--我的世界和它是世界。它是人类肉体的需要。而另一样人类所创造出来的宗教则是人类心灵的需要,前者推动发展或者运动,后者树立基本规则。就像一盘棋,输赢是动力,规则是根本。
肉体需要衣服遮盖,而精神的衣服就是信仰。没有信仰就像你赤裸裸的肉体。
在为我所用的世界里,所有的物和人都为我所用,这是一个很庞大的世界或空间。
比如美国,只能为美国所用,甚至不能为它国所用。否则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那么就要打击或者消灭它。这是大国的运行规律,丛林法则。而对于社会而言,所有的人的运行基于利益的推动。于是所用的人和物都要随着为它所用而运行着,个人随着企业,团体,机构运行,而后者随着国家运行。而国家说到底还是随着人运行。这是一条链,利益是推力,为它所用是根本。
很多时候,我们看不清,分不清。是因为我们的这条链条太长了,太大了。而你的眼光不可能有那么远,考虑的也永远不可能有那么多。为它所用,至于自己的属性,特质,层次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只是这个世界的很小很小的一员-无足轻重。
当某个时候,你听到的,看到的,经历到的引起了你的共鸣那是因为你作为个体的独特的世界里听到了回声,看到了回影。就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水里激起了浪花,很美很美。但很快就消失不见。这个世界太大,个体越来越无足轻重。你活着只是为它所用,而不再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啦。开放的世界必然带来个体或着种族文化,道德的迅速丧失。而留下来的必然是强者的文化和法律。就像在机构企业活着,只有企业文化(其实也就是企业主的文化),你可以不存在文化或者个性。
3.在“为我所用”中有一个必然的结果:崩溃。小的聚成大的,然后大的又分裂成小的,周而复始。
因为在“为我所用”中。“我”作为一个主体其必然的内含就是我,而外延则是“我的”,再大一点的外延则是我的人,我的钱,我的圈子以及我的世界。所以在“以人为本”的世界里人就是以“我”为本,其本质是放弃作为一种运行规律或着一种游戏的制度或法则为第一要素。而无论什么时候制度和法则是人存在的根本,其意义大于“人”本身。故而,凡事一旦涉及到自身就只有一种结局:只有立场,没有客观。
故而,在这样的社会当中,我们不自觉的形成了意识上的信仰---以“我的”一切的利益基础。无论什么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我的”,而不是整个社会道德、文明、制度、规则。
而随着为我所用的人和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多到你的意识,能力都不足以掌握的时候,就是结束或者破裂的开始。
4.为它所用是生存,是个体存活的基本,为我所用也是生存,是团体存活的基本。但不同的是前者创造了宗教,而后者创造了国家。因为个人最终可以成为神,而团体最大必然成为国。
对于个人而言,“我的”第一信仰属性的放下或者放弃不仅是个体素质以及境界的提升,将更是整个社会的文明的进步。
而“我的”这又是惯性,是社会的运行规律。故而更高层次的人必然要放弃这第一选项,甚至暂时放弃自我。只有这样才能看清楚自己,看清楚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世界在整个大的世界里的位置。从而选择是塑造自我,还是塑造世界。你的世界只有你,为你所用它就可以是整个世界。
重温《遥远的救世主》,认识自我,就能看清自己和看清世界的运作规律,才能做个既扒拉铜板,又扒拉灵魂的读书人。
本是后山人,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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