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心神不宁,总感觉乱遭遭的,又不能与他人言说,所以借平台吐吐槽,看能不能缓解一下。
3月14号,发生了车祸,虽不是自己的问题,但交警判了己方全责。
具体情况:当日早晨,原本准备自己去上班的老婆,因为下雨,改由我送。
行至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我排在第三的位置,绿灯右转,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飞速驶来,直直的撞在了副驾驶的车门位置,由于对方车速过快,且没有刹车行为,力道很大,它的车尾甩动,与中门相撞。最终结果他骨折了。
交警判责,因为我是右转,便直接判定全责,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无语了。
明明就是对方不看路,吃早餐,且车速过快。就因为是右转就活该认罚。
后来在修理厂的,听修理的师傅说,这种事情不是个例,右转出车祸的都只能算车主倒霉。
难怪好些骑电动车的都眼睛不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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