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局
秋深约共情,贯序按浮名。
尔我同伤酒,僧儒竟杀生。
清谈无一用,白眼对双赢。
饮罢茅粱液,尘途不欲行。
以下引自百度:
《说文解字》提出“局”从尺、从口,将其定义为象形字,认为口在尺下,表示反复压迫,当三缄其口,故将其本义理解为“局促”。但后人经研究后,在《字源》中提出,“局”是形声兼会意字,从尸,从句,句亦声。“尸”本指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从尸、从句",是屈曲、委曲的“曲”的本字。局从尸,这种代死者受祭的人是因环境驱使而曲身,才不得直立舒展。因此,许慎对“局”的本义说解及字形分析均有误,睡虎地秦简写法可纠其误。从尸、从句的写法一直到隋唐墓志中还保留着,《说文》小篆则是已经讹变了的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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