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证据目录和诉状一定要多准备几份
法律规定的份数是立案需要的,是诉讼时必须知道的规则,实际上庭审中,需要的更多一些。法官要看,书记员记录要看,对方当事人要看,我方旁听的人员也要看,准备对几份是最好的应对。
第二,调查、鉴定等工作要提前做好准备,
1 写好调查申请书,司法鉴定事情书,立案的时候就应该同其他诉讼材料一并递交。避免举证责任开庭的时候,举证责任过期。这样就比较被动。如果起诉没有递交,那要分案后和法官沟通,立即申请,以后案子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找人没有用处,感情牌可以说,但不是事实真相。
2 法院越来越成一个居间才裁判者,其他都是你自己要做准备的事情。法官没有瞬间去调查。
第三,庭审中要判断法官的发言,法官的询问,判断对案件的认知走向
法官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有指向的,都会是他判案的内心表现。诉讼掌握2个规则,一个是证据和法律理解规则,第二个就是法官的内心判断倾向规则。
第四,不要和对方当事人有敌对,也许开庭前就能有的意外的信息。
理性非常重要,你是给委托人提供的法律帮助,而不是他的打手,获取信息就非常重要。如果能让对方认可你,那很多事情处理就非常简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