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闹钟铃响,5:40,挣扎了2分钟爬起来,洗好脸的时候,突然想到,我不是失恋了吗?我为什么还起来这么早呢?于是看了眼镜子里面哭肿的眼睛,倒到床上假装回刚才的睡姿,闭上眼睛,摸摸眼角,嗯,没有眼泪,估计昨天流多了。
你看,坚持了这么久的作息,放弃原来就是一瞬间的事情,简单的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怪不得那么多人减肥失败,越减越肥,这玩意,还真是,坚持永远比放弃要难得多。
一年前,或者再早一些,那时候的我沉浸在恋爱的幸福中,尽管天朝的pm2.5把天空污染的一塌糊涂,我都觉得自己的头顶始终是一片蓝天,透彻宁静,让我每天充满力量的在雾霾充斥的空气里大口的呼吸着我的快乐,散播着我的幸福。我那时候偶尔脑子短路,会做个十分极端的设想,这要是有一天分手了,我会怎么样呢,我会不会像小说中那样哭的以泪洗面、自寻短见又或者将对方恨之入骨呢?后来,这个极端的设想变成了现实,但是最终的结果倒是也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不堪。泪确实流了不少,心确实也疼得不轻,饭当然是无法下咽,辗转反侧中出现的都是他的样子,期待微信上一条消息,但是又害怕看到那条消息时无处安放的伤心。总之,我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打理自己了。
今早有人在我刚发出一条朋友圈时,便问我,你是感情受挫了吗?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嗅觉敏感,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又没有告诉你我失恋了。他的回复让我差点破涕为笑,说,你每次在感情受挫时写的字都会和正常时不同,我观察了很久,起起伏伏,甚是好玩。他竟然用了好玩二字,我给他回复,滚远点,老子今天失恋了。
想想这么几十年来,大大小小的恋爱,经历了没有10次,也有8次,有人惊讶次数多,我确实也觉得不少,但是我绝不会因为这个数字就承认自己水性杨花或者放荡不羁,在那个工科女生少如金丝猴的年代,时常换换一起自习的同伴,就如同经常换着不同口味的方便面吃一样,稀松平常。大部分都不记得何时牵手,何时决裂,或许就没牵吧,或许有几次就是饭吃着吃着就觉得没意思了,于是分开了,仅此而已。当然,那几次也仅仅能称之为恋,而不能为爱,仔细想来,确实也没爱过。之所以能确定彼时没爱,是因为此时爱着。在我看来,每天电话短信拥抱亲吻吃饭逛街电影k歌,是太浅层次的爱,这种爱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替代性太强了,分手不过是只争朝夕的事情;而能为了对方改变,或者说由于对方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形成的自我改变,即时对方有一天离开了,他的爱好习惯为人处世已经融入了我的性格,这种爱,才能得以相对的永恒。当然世间没有永恒,当他和我说,他爱我一辈子的时候,我就很煞风景的说,永远就是一个屁,放一放而已,弥久留香就别妄想了。只不过,它能持续的久些,像这次,热烈的爱了一年了,这个说长不长说短又不断地尴尬的时间。它长到让我每天在5:40自然醒来,每天能够坚持写这些字,可以每个月看几本书,可以坚持健身,坚持不断的寻找自己;可是又短到,仿佛激情永远发生在昨天,而离别永远会等在明天。
当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心里竟然异常的平静,是他教会我在字里行间寻找自己,寻找那个在浮华世界中蜷身缩在一个小角落里的孩子。当我看到他发的一条消息,照顾好自己,我用纸巾在眼角接住了眼泪,今天是我的纪念日,我还画了淡妆,一年到头素面朝天,好不容易找了个天大的借口来略施粉黛,怎么可以容忍这么轻易地毁掉。
生活不像dvd,永远没有快进或者后退,人生不是彩排,一直都是现场直播,演砸了,就按照砸的看吧。否则,你到底要如何,我问自己,心里的佛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不禁暗自骂了一句,今天天晴的毫无保留,可是我与安好还差得太远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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