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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父母,永远不要心存侥幸

身为父母,永远不要心存侥幸

作者: 妞妞儿妈妈 | 来源:发表于2017-04-04 22:02 被阅读0次

    2月27日,天津大悦城发生的一件悲剧,撕碎了无数父母的心:一位父亲,手里抱着两个孩子靠近中间玻璃围栏天井处,结果没抱住,两个孩子全部从四楼掉到负一层,当场死亡,大的男孩儿只有5岁,小的女孩儿2岁。

    这样的消息,光是看就已是心痛不已,更不要说失去孩子的父母,但是再怎么痛惜和遗憾也无法挽回两个孩子的性命。

    而事实上,这样的悲剧并不在少数。2016年11月,上海一名老人抱着孩子乘坐扶梯时,孩子不慎从老人手中脱出,从三楼摔落,经过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6月27日,湖南湘潭4岁男童被锁车内闷死;同年7月11日,山东沂水3岁女童被遗忘在车内9小时之后身亡;2015年12月9日,南京江宁区名嘉佳园小区一名4岁男童不慎从9楼坠落......

    我们不停鞭策自己“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看各式各样的育儿书籍,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早教班,可是如果没有宝宝生命的安全,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有人也许会说,我看严点、抱紧点不就没事了?哪个爸爸妈妈出事之前不是这样想的?是人,就有精力达不到的时候,也总会有盲区,这也是为什么妞儿妈说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当突发事件来临时,你永远不知道你能做出怎样的反应。

    而事实上,没有受过训练的普通人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多数反应都是身体僵硬,大脑一片空白,这是人的本能。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提前规避风险,所以每次妞儿妈带小妞儿出去,都是坐婴儿车(也要系好安全带)或是用背带背在身上,等她大点喜欢自己走了就用牵引绳,坐车时小妞儿再哭闹也要坐她自己的安全座椅,每次上下楼人再多也要排队等升降式电梯......

    看到大家在呼吁儿童安全立法,而今年两会,13名政协委员也联名提案,建议将因监护失职(疏忽)导致严重后果的父母进行法律制裁,这是一件好事,能够给一部分看护人敲响警钟,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事件发生后的惩戒措施,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在英国,儿童安全法制算是比较完善,且执行力度也很是严格。

    例如,英国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有成人陪护,无论是在家里还是上下学。一个认识的朋友,她女儿6岁,在作文里写了“我一个人在屋里”之类的话,她妈妈立刻被叫到学校,要求解释,其实她只是去自家车库里取了点东西,来回不过五分钟,但仍被提出警告;另一个偶遇的路人,家里孩子睡午觉,他跑去对门的超市买东西,刚好孩子醒了哭着找大人,邻居听到了报警,然后他的孩子就被强制性带走,申诉了很久才重新送回来。

    看,这样的法制体系和执行力度够严格的吧,可在看不到的地方也还是有人心存侥幸,想要钻空子。

    意外面前,人人平等,被意外放过的,如今低头刷着手机,而被意外砸中的,成为你手机上的“谈资”,殊不知,事故发生前,他也曾像“你”一样“自信”。

    请记住,法律规定的只是底线,而孩子真正的安全线,在父母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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