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我转入新的学校。但凡加入到一个新的集体,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至少想把班里的同学全对上号,就需要不少时间,而老瘪绝对是让我最先记住的几个人之一。
那时的他常穿件墨绿色的外套,一条蓝色牛仔裤,脚踏名牌运动鞋,若是按照90年代小学生的衣品评价标准来看,算是相当入时了。再加上活泼帅气、成绩优异、幽默感十足,这样的男孩没法不招老师喜欢,更没法不让同学瞩目,无论男生女生。以前一放假,每天到家里找他的同学络绎不绝,有时甚至屋里都坐不下。
上初中后,和老瘪渐行渐远,似乎走上了不同的路。回想起来,这样的分道扬镳大概始于初一,我在父母的管教下,大多数时间伏案学习,闲暇时间打几盘电子游戏。他身边形形色色的朋友依旧很多,但也很难说清整天在忙什么,也许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瞎忙”。当然我们偶尔会在路上碰到,开玩笑似的互损几句而已。中考时,我上了高中,这学校虽号称重点,但放眼全市也只算三流,只不过在我们区矬子里拔将军而已。他被市里的警察学校录取,在没上高中的同学里,这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出路。
高中过后,我去南方读大学,跟老瘪接触的机会更少了。只是放假回来听到过他的消息,但都不是积极的。他的父母离婚了,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他开始酗酒,在学校表现惨不忍睹,不仅成绩糟糕,而且屡次违反校规。后来毕业时,200多个毕业生只有6个没分配工作,其中就包括他。再然后,他和女友的父亲打架,并最终和女友分手。他也混迹过几个工作,但都没有长久。
时光荏苒,当我再次见到他,已经是初中毕业10年之后的夏天。那天我去家附近的市场上买东西,看到他懒散地坐在一个小超市门口纳凉。尽管10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很多,但已完全被生活打磨成另一个样子的他还是让我意外。已经明显发福的身上穿着短袖和大裤衩,脚上趿拉着拖鞋,长发换成了平头,手里拿着瓶还剩一半的燕京纯生,面色枯黄,双眼呆滞又布满血丝,显然是长期酗酒所致,才25、6岁的他,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了至少10岁。人们很难把这样的形象与当初那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联系起来——更可悲的是,自那以后我每次见到的都是这种状态的他。
后来有段时间,我比较清闲,去找过他几次。他家的情况很糟糕,父母早就离异,没人管这个儿子的死活,每天只是他年过七旬的奶奶给他做饭。而他,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以啤酒为纲领。重新走进他生活的这段时间我才知道,酒精给人造成的痴迷完全可以与毒品相比。为了喝酒,可以抢奶奶钱,可以骗朋友钱,可以把家里的东西变卖后去换酒。作为朋友,我给过他一些资助,希望他能重新去找个工作,不说成家生子,至少可以自食其力,可后来这些钱都为啤酒业做了贡献。从那时起,我很确定,这个正值当年的男人在事实上已经死了。我再也没找过他,因为对双方都没有任何意义。
后来,我也零星听到过他的消息,但状态依旧如故。一直到去年夏天,同学跟我说他死于饮酒过度引起的心梗。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太多惊讶,因为在我眼里生死对他已无太大区别。酗酒使得他让周围的人都对他避之不及,他的表弟,小时候总是跟在他身后追随他,俨然把他当成心中的偶像,现在见到他却一脸鄙夷;以前的一些铁哥们,都因为他借钱和爱耍酒疯选择断绝关系;他的父母,早已对他不闻不问……听说死前三个月,一次因为身体不适,他去医院看病。医生在看到检查结果后郑重警告他,如果他继续饮酒,随时有可能死。可他依旧我行我素,或许他早就有了自己的选择,或许他早已放弃了选择。
如今想起他,我心中唯独留有一丝感慨。曾经如此优秀的他在坎坷面前再也没去重新掌舵自己的命运,而是选择放逐自己,让自己的命运以悲剧结尾。最大的遗憾是:他本可以不这样。
或许将来的有一天,我会去他坟前祭奠他,但,绝不会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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