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关于南京车站一名20岁左右男子当着父母的面,在公众场合猥亵女童的因为刷爆网络,昨天有新闻跟进报到:男子是亲儿子,女童系养女。
很多网友评论不约而同的提到一个词:童养媳。我们看古装剧时,经常看到类似的情节,一个武功盖世的大侠,从小收养一个男孩或女孩为徒,和自己的亲女儿或儿子相伴成长,两小无猜,最终忠诚眷属。
这样的情节真实的出现在现代生活里,却让我觉得违背常伦,让我怀疑这对父母从收养那一刻起就居心叵测。这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些新闻,诸如父母女的虐待养子女,父亲性侵养女。难道顶着爱心人士的光环,打着领养的旗号,把孩子领回家就能胡作非为了?
我相信这样卑劣的领养父母在社会上是极少数,但是我们仍要看到制度上的缺陷,社会必须建立最低的道德标准,如保护这些孩子。因为哪怕发生一起这样的案件,对于这一个孩子,都是影响其一生的伤害。
一、要建立领养回访制度。
父母领养孩子后,收容所必须定期回访,以某种不引起孩子怀疑的名义,了解孩子的生活现状。
二、领养子女在领养家庭,三代以内禁止结婚。
为防止童养媳,猥亵,性侵案件发生,领养子女应视同家庭亲生子女,禁止其与该家庭的三代以内近亲结婚。
三、单独对领养子女进行安全教育
由于养子女面临的风险大于亲生子女,且我国安全教育不完善。各地区应单独对领养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性教育。唯有让养子女眀辨是非,才能学会保护自己。
四、估计养父母尽早告知养子女领养关系
很多家庭或许担心告诉领养子女真相后,会影响孩子,自己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我认为这些担心是多余的。第一,在现代文明开放的社会,只要社会不歧视领养,从小就教育孩子去理解领养的关系,孩子是可以坦然接受的。第二,家庭的稳固建立是彼此付出了多少爱,爱比血缘更重要。我们都听说过不少有血缘关系,却因为没付出爱而破裂的家庭。
所以我认为,尽早让孩子知道领养关系,对于孩子而言,能让他尽早懂得感恩。对于父母,能无形中约束他们的行为,督促他们做一名更合格的父母。
被领养的孩子对于社会而言,并不是被放飞的气球,而是被放飞的风筝。毕竟,这个社会曾是他的第一监护人,是这个社会的孩子,对于孩子以后过得好不好,社会相关部门要去问,要去管,那根风筝的线绝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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