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我在两座高大的书架间、夹缝中生存的一张小圆桌上读着弗朗索瓦兹·萨岗。
桌上还放着我的草帽和一杯喝到一半的抹茶拿铁,我的口红上一定粘着可笑的绿色抹茶粉。
然后我伏案而睡。
午后的秋日的北京的阳光,委实太暖洋洋,而书里在卡加克度过童年的萨岗,她的懒散也带我进入梦乡,我苦撑无果,干脆一头扎进她的奇妙花园里沉沉睡去。
我把手机放在了书店的前台,所以并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但我想大约也就是8分钟到10分钟,我像是梦游了一趟仙境。
我顺着时间轴,翻着自己的生命被刻成的黑色胶片或是被书写而成的泛黄的、用白色却有着污垢的棉绳穿成的书籍。当萨岗在骑着她的小野马时,我在做什么。
当她在阁楼上读着加缪、纪德、兰波,打开了一个奇妙世界,她开始充分尊重理解自由主义和自我内心并放弃相信上帝的时候,我在做什么。
当她在巴黎,被学校一次次开除最后在一个被称为会考收容所的中学里,在不受拘束的午后或傍晚,光影始终赋予她不同的思考和层次不同的感知与眯着眼睛的角度,她遇到了那个流浪汉并开始相信她一定会拥有一个“某天”时,我在做什么。
我为什么在读到第一句描写萨岗的句子时,便不可遏制地爱上了她?
大约我也始终相信生命有个“某天”,甚至期盼生命每天都是“某天”。她爱寻欢作乐,她爱速度,自由,激情。
我有时会因为她而想起鱼幼薇,她五岁成诗,在大唐那个才子才女辈出的时代,她依然留下深深印记,当然,还有青史上的艳名。
然而她比不过萨岗,她的放纵不羁,是渴望温廷筠、李亿束缚而不得后的自暴自弃。
而萨岗,她像是可以通灵,她在那个满是书本、阳光和灰尘的小阁楼里,在塞纳河旁,她听闻流浪汉“某天”抛弃了妻子儿女和工作,重新获得了自由的快乐。她忽地明白了时间的意趣。
我渴望这种一瞬通灵的感觉。我渴望生命像一把熊熊烈火剧烈燃烧,而这种渴望强烈到当我想到自己可能罹患癌症时丝毫不觉恐惧和忧愁而只想体会那种时日不多的自由热烈的活法。
我期盼每天都成为某天,就像我童年时顺着村庄的河流一路往上,试图用稚嫩的双脚去找到河流的源头,而当夏日炙热的阳光将我几乎烤晕就要倒在野地里时,我却满脸通红潮热,兴奋地像要告别那整日都是重复蝉鸣和蜻蜓飞舞的小村庄。
就像我无数次想把我所有的钱拿去建一所小学,或在那些贫困的山村建几个小小的图书馆,打开清澈眼神的孩子看世界的窗户,然后我自己赤着脚去流浪。不必在乎污泥满面,脚上起茧,我的牛仔裤上满是磨破的洞,裸露出来的腿部皮肤却洁白无瑕,连汗毛都没有。细腻。
就像2008年,我和一个女人骑着高大的摩托车,暴雨中约定一路向南,当发现一个叫“宇龙山庄”的神秘庄园时,我们比寻觅到彩虹更加兴奋,我们瑟瑟发抖,坐在堪堪足够避雨的屋檐下,点燃了一支烟。
我渴望生命里尽是“某天”,却没有勇气那样创造“某天”,我拥有着最强大的灵魂和内心的自由意志,我装载了世界每一缕阳光,每一粒沙尘土壤,每一颗摇曳生姿的狗尾巴草,却在嘴上说着:我给甲方的尊严,跟甲方给我的钱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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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