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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院、当事人的过与失

律师、法院、当事人的过与失

作者: 最贵的星星 | 来源:发表于2020-08-23 19:17 被阅读0次

    案件具体情况:两个老板手底下有几十个工人,但因为经济不好,工厂运转不下去,厂里工人工资发不上,所以工人们想起诉索要工资,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找到了我们。

    刚开始来律所的工人大约有12个人左右,老板共两个,来了一个。本来说的要调解,但因为另一个老板没来,所以无法调解,就这样,我统计了一下人数,共20个左右,后面陆陆续续又加进来几个,最后敲定25个人。

    当事人最爱犯的毛病,一是把案件委托给你,他就撒手不管了;二是着急,期待着自己的案子赶紧结束,一直催问你何时开庭,何时有结果,无论几点。晚上10点钟给你打电话再正常不过,没有问候语没有谢谢没关系,但让我感到我不受尊重就很难受。

    一开始办委托的时候明确告诉他们要做好4个月的准备,才委托不到一星期,就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后面更是常态。我只能说我们也做不了主,这是我们无法左右的。

    诉前调解制度本是化简分流,快速解决纠纷的好制度,没想到沦为法院拖长诉讼时限的工具。诉前调解本是可以选择的,但这里成为必经程序。法院的消极被动,程序繁琐,也成为当事人厌讼的原因之一。

    至于律师,认真负责是最好的品质,专业只能排第二位。但认真负责这一要求,就少有律师做到。枯燥的庭审结束,律师头也不回的扭头走了,当事人呆呆的坐在下面,就这样结束了?我还等着领工资呢!

    律师最好能够向当事人阐明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例如,审判和执行是分离的。由于当事人不懂法,对律师以至于中国法律产生深深的误解。一方面律师不信任当事人,行话说得好,”律师最不能信任的人就是自己的当事人”,“当事人当时是人,案子结束就不是人”,另一方面,当事人不信任律师,一直催促律师,以为律师与法院是一个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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