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醒一下,小说里的何小曼,就是电影里的何小萍。
“冯导改成这个名字,其实最主要的就是让这个不被善待的女孩儿连名字都是平凡的。”
并不存在编辑错误或者是我阅读不到位的问题‹希望后者不存在›
另外就是,我在首次阅读的过程中更偏重关注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线,所以本篇书评仅仅是围绕这两位主人公进行创作的。‹其实就是懒›
“严歌苓有一种本事,一把刀悄沒声出手,皮肉翻开,再捅深一寸,左右转一转。”
严歌苓这本小说是受冯小刚命题作文的。她在采访时说: “几年前小刚导演跟我说:‘你写个文工团的故事吧,我也是文工团出来的,我们那时候的爱情、我们那时候的那种东西,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没有经历过。’我就想到我们团里的一些人物、一些故事,开始构思了这么一个小说。” 写完给冯导一看,就拍了,还改了个名字,叫《芳华》。小说原名是《你触摸了我》,直接指涉书中屈指可数的重要事件之首——“触摸事件”。对应的英文名叫you touched me,冯小刚可能对这种语言双关梗并不感冒,令严歌苓改了,并觉得严歌苓提供的“芳华”这个选项很符合自己的感受和记忆,象征着青春与美好。——冯小刚选中了《芳华》,他说:“‘芳’是芬芳、气味,‘华’是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
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
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
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关注,所以才能滋养自己的真情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
她会开始学会承受,她会认命不再挣扎,她会选择自我放逐,但她唯独受不了众目睽睽。所以突然变成模范的何小曼精神出了问题。她没有在命运的最低谷疯掉,没有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溃逃,反而在看似有转机的时候倒下。一个在恶意里生活过的人,怎么能不知道这些突如其来的好意有多么虚无。
如果说是往日的种种压垮了她,倒不如说是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虽然她也曾经幻想成为备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她也需要周围人的善意让她发觉自己存在的可能,但是命运的落差太大,大到她手足无措,大到她无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她宁愿活在过去的唯唯诺诺中也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关怀,尤其她目睹了刘峰人生的起伏,她从刘峰的生命轨迹里看到了被神化背后的无助,她看明白了世事变迁,所以她早已不再强求那个“集体”的认可。在这种动荡里,一夜之间的天壤之别她见的太多了。所以与其说她害怕,不如说她选择放弃。一个角落里的人才有资格做真正的自己,被太多的恶意攻击,才能真正区分于善恶。让她与这个时代同流,才是真正让她疯狂的事情。
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翻腾着不甘的年月,那些倔强任性的青春,都化作那株冬青,杵在每个人的回忆里,扎眼的绿。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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