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芳华

作者: 百合读书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22:59 被阅读0次

    严歌苓的文字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而这部《芳华》以润物细无声之势让人在平淡和温婉的陈述中或沉醉,或感慨,或悲伤,或唏嘘。

    芳华绝代,一生流离。年轻的时候,鲜活的面容,艳丽的姿态还未品尝人生,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为赋新词强说愁,那个时候不懂爱情,以为炽烈的燃烧才够痛快淋漓。

    哪个少年不彷徨?哪个少女不怀春?自以为是的爱情,自以为是的自我,自以为是的公正,自以为是的茫然。好人或坏人是没有完全的定义的,就像刘峰,一个身高169不算帅气的男生,热心、敬业、善良、博爱,学雷峰,做雷峰,一生漂泊,一世坎坷。因为爱上了林丁丁,改写了他原本笃定和安稳的一生。

    一生只爱一个人,只留住所有的美好,所有的记忆,那些深情和痴恋只停留在那个扑朔迷离人年代,只给第一次的心动,往后所有的动心都静止和消散。或许默哀大于心死,或许最真诚最无私的爱有且只有一次。

    而后所有的经历都只是路过,身体相拥,肉体缠绕也无法贴近心的距离。不是那个人,身体和灵魂就无法统一,身体只是一种本能的需要,而灵魂和内心却是不由自主的来自心的召唤。

    刘峰痴恋丁丁的时候,小曼的心大概也备受煎熬。可是男人的心只能给一个人,固执如刘峰,原则如刘峰,给不你的幸福和完整,我宁可眼睁睁的错过,也不愿意伤害善良、目光灼热的小曼。

    男人和女人要的从来都不一样,男人要的是自己想猎取的,无法退而求其次,而女人只想要陪伴,即使得不到心得到人亦可,女人总是可以做做委曲求全,只要她足够爱他,低到尘埃里都在所不惜。

    在那个操蛋的年代总是有些扭曲的人性,人人自危,为了自己不惜去伤害他人。在危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有几个人可以守住初心,而不去颠倒黑白。爱恨是一瞬间,黑白也是一刹那,悲喜人生,不到路的尽头,谁能知道归途?

    郝淑雯做为娇娇女,丰满性感,姿色妖娆。过分爱惜自己羽毛的女孩既有优势也有不甘心,见不得别人比她好。似乎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围绕她身边才算正常,因为嫉妒和好奇以及攀比,不惜拿自己的身体勾引好朋友穗子的男朋友,以证明比穗子有魅力,去验证男人是不可不被臣服。

    少男少女,芳华已逝。几十后,散的散,离的离,当初的少女经历了嫁人,被抛弃、出国、离婚、独身的种种迥异的经历,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或孤独,或终老,或凄凉,或凉淡,都是一个解不开的局。

    年少时全心爱过的人,芳华依旧,年老时回忆的事,历历在目。

    有些人,错过就是一生,有些事,终不可追忆。

    谁也无法将谁留住,每个人都会犯错,都会被猪油蒙住脑子,都会在年青的时候不当行事,原谅也好,后悔也罢,怀念亦可,都无法更改既定的人生。

    我记得你的芳华绝代,你记得我的音容笑貌。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人生不彷徨?

    一生只有一次,做个好人,一个踏实的人,无愧无心,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就是极其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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