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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喜欢你喜欢我(续)

多喜欢你喜欢我(续)

作者: 你是不是我的月亮 | 来源:发表于2020-04-29 10:49 被阅读0次

    第三章  听说,最好的时光都是用来辜负的

        在这九年里,我曾有无数次冲动想对他说“是你什么理由都没有就疏远我的”。听着像是抱怨,实则却是撒娇,我却从未说出口,开始是不舍,到后来却是没有机会。这六年来,我身边不是没有出现过其他人,但我总觉得不如你。而苏煜祈是我这辈子最亏欠的人。我也想过成全他,当然也是成全我自己。但六年了,我始终没能像喜欢你一样的去喜欢他,也可能,我对他从未有过喜欢。

        我一直不愿意我的故事里有其他人的存在,但这六年来,也却是苏煜祈一直陪伴着我。你说可笑不可笑,我把自己活成了自己讨厌的人,而我在辜负着别人的喜欢的同时,我的喜欢,也被你在辜负着。我知你不喜欢我已是定局,但,我忘不掉。真的太难了。

        我也从未想过我第一次的用心竟会让我如此难以忘怀。对于我来说,你的确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存在。而对于十多岁的我而言,想到的只是和你在一起很久很久,以至于你后来什么时候把你的真心交给了另一个女孩,我都丝毫没有察觉。叶轩,若爱情是加法该有多好,只要我喜欢就不会为零了。但,好可惜,没有这个“若”的存在,只有你不喜欢我,这个我用了九年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我却还一直沉迷在有你的世界里。

        无法自拔。

        我以为只要我再喜欢你久一点,你也就会喜欢上我,我就一定能光明正大的以女朋友的身份待在你身边。为此我用了我全部的力气,可是还是没能和你在一起。到最后才明白,感情本就讲究相互二字的,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一个对等的回应。而这个时候,我那些不被你接受的付出却早已变成了习惯,再也收不回来了。

        叶轩,乌葵的那三年,是我最为珍惜和温暖的记忆,我吝啬的把所有人都化为背景,只为了那个闪闪发光的你,而你那么鲜明,在我乏善可陈的岁月中,熠熠生辉。

        多少次在上课的时候,我偷偷望向你的样子,你有没有发现,真是像极了你看她的样子。可是,我依然要微笑看着你对她百般的好,然后默默地在心里难过。而你永远不知道,亦或是说,你不愿意知道。不喜欢你的人,永远都不会承认你喜欢他。

        其实,看见你和她走在一起真的超级难过的,但是你不喜欢我难过,所以,好,我改。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短头发的女孩子吧,但是好可惜啊,我不是,她······也不是。好了,我知道她超喜欢你的,我真的知道,你也超喜欢她。

        雨过天晴后,好多次我都未曾见过彩虹,就像我梦到我们在一起无数次,醒后也是自欺欺人。喜欢你到把自己都感动,但你始终隔岸观火。梦里你要走的时候,我紧紧的抓着你的胳膊,怎么都不肯放你走,但你最后却还是挣脱,看了我最后一眼。你的眼睛依旧很漂亮,如极地里的冰花,转瞬即逝。我伸出手来,只有风和虚空。

        这人间的山峦河川,都不及和你走过的三年四季。

        但,终不过辜负二字于终。

    第四章  我所有的心动,都给你那个叫叶轩的人

        2012年,那是我离开乌葵的日子。我只记得我和叶轩默契的没了联系。以至于顺理成章的开始了各自的新生活。我一直以为,距离和时间真的可以忘掉一个人,但总低估了自己喜欢你的程度。我也想演一出为了你生不如死,彻夜难眠,哭的笑的都是自己,而鼓掌的那个你只当是一场栩栩如生的表演。我真正的喜欢和为你的撕心裂肺也仅仅感动了我自己。

        叶轩,你不知道的是,我所有的心动都给了你。而这六年来,我所遍历的人间红尘,竟无一人让我心动。后来才发现,凉白开喝下去更干净,清晨的第一束阳光更明亮,但你终究不在我的身边,以至于我所遍历的世间万千,皆化作了有关于你。

        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让我怎么做朋友。微风吹过的那个午后,草莓的味道弥漫,怦然心动的碰撞。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就是那样,单单看见他,眼睛都会发光。十七岁的喜欢,幻想着七十岁的相守。世间万物苏醒凋谢,都不及他温柔一笑。

        其实从最初的开始,就注定了不公。我把这个年纪的青涩和挚爱都给了叶轩。那时候他的出现,我喜欢上的刚刚好。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去形容心动这个词。我喜欢他的笑容,能够在他身旁,感受到他的气息,我都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唯一怕的就是他的遗忘。六年的岁月,留下的这些锥心入骨的思念,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明白。大抵就是我在他的世界以外,但是我听见他那热烈的欢呼声,都能开心到热泪盈眶。

        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并没有很优秀,他画画很漂亮,他很高,他说话没有那么温柔,他的手掌比我的还要小,我记得当初因为这个事,我还嘲笑了他好久。其实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感觉,谓曰:心动。

        那年,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能够和你做同桌,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但我却真的很开心。你的同桌会不会在你心情烦闷的时候买零食给你,逗你开心?偷偷的说给你们听,我的同桌会。那个时候,他还是我的女神哥哥,我也还是他的学霸姐姐。

        一个月后,我俩分开了。但每次总会偷看一眼他的座位,看看他在干什么,然后超级希望他会发现,但他每次抬头都会让我做贼心虚,然后立刻收回目光。我总会在他的桌洞里放两个棒棒糖,因为我很喜欢,也知道他也喜欢。以至于每次去买零食时都会带上几个,以至于我们班的同学只要不吃棒棒糖的都会给我。那时候太过青稚,以至于什么时候心思昭然于班级都未觉察。

       

        很喜欢一个人就是,突然想到他就会开心不已。第一次那么喜欢喜欢他的自己。

        我固执的把所有感情投在叶轩的身上,不去在意别人的眼光,但却也忽视了他不喜欢我这个事实。其实我不想这么固执的,可每次说到爱情,脑海中只有他。

        十七岁的喜欢真的好难抹去。叶轩,你是我十七岁的喜欢,你可知道。这六年,我应该要忘了你的,忘了我喜欢你。可是,对你,甘之如饴。我听说命运会厚待温柔多情的人,愿你是那个温柔且被上帝眷恋的人。

        其实那年的故事很简单,遇见的他,我刚好喜欢。

        而这九年来,我所有的心动,都给了那个叫叶轩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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