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比特币的新闻持续走热,国内不少人手中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比特币。比特币算不算是一种货币?如果比特币被盗,应当以何种罪名对犯罪嫌疑人定罪起诉?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比特币案,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批准逮捕。
海淀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仲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使用管理员权限插入代码以修改公司服务器内应用程序的方式,盗取该公司100个比特币,价值数百万元,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犯罪嫌疑人仲某批准逮捕。
在承办本案后,海淀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部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仲某系海淀区某科技公司运维工程师。仲某在进行服务器日常维护时发现服务器内数据异常,有他人试图通过黑客手段入侵公司服务器并尝试盗取该公司比特币,在排除异常干扰之后,他遂心生歹念,利用管理员权限登录服务器并插入一段代码,从而将公司的100个比特币转移到其在国外网站注册的比特币钱包内。
后为消除痕迹躲避追踪,仲某尝试使用了该网站的私密钱包功能,将10枚比特币投入私密钱包内,但该功能后被证实为钓鱼网站,存入的10枚比特币已无法找回。案发后,仲某将剩余90枚比特币退回公司。据被害公司称,100个比特币于2017年9月16日网络交易价值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犯罪嫌疑人仲某在被害公司的服务器中插入代码,对数据加以修改,并将数据所代表的比特币转移至其个人开户的网络钱包中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非法获取行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币被盗案件,虽然难以从法律角度对比特币价值进行定性,但如果超越权限,非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维修等经济损失,也同样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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