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微博热搜围绕耽美作者深海先生“非法经营罪”已经引发很多的热议,甚至有消息称此事将会把七世有幸、徐徐图之、北南等二十余位耽美作者牵扯进来。自此,耽美圈个人志印刷再次进入大众视线。
身为一个耽美圈的忠实读者,我并不想用耽美圈地震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当前发生的事情,但是实在是有不好的感觉,让我很担心。
那位抄袭的烨风迟如何使尽手段、法律如何判定深海先生的罪名,这些我都无法评价。只是就此事想起了之前的天一涉嫌色情出版物一审被判十年半,二审没有结果,最终发回重审。再之前,有位言情小说作者长着翅膀的大灰狼,也是因为类似罪名被判刑。
正是由于这三起案件,我才认识到非法出版获利多少认定有罪以及印刷书目需要书号等等这类法律知识。我想很多人跟我是一样的,由此可见我国普法工作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另外,关于深海先生的调查,大灰狼和天一都是以涉嫌传播色情并以此牟利为主要审判理由,而深海则是非法经营,我就很奇怪,去网络了解了一点法律方面的知识,我认同法律的公正和严明,但是这个罪名我实在是没搞明白。就如同网上的热议:用几十年前的法律条文来判定当下的新型案情,是否合适。
哎,身为一个小读者,此时内心五味杂陈,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默默祝福这些作者,希望她们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不说了,莫名被封两篇,这篇估计也要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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