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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占田之制

西晋占田之制

作者: 我怀文史哲理风 | 来源:发表于2022-05-01 12:32 被阅读0次

          占田制是西晋完成统一后,为加强对自耕农的控制,限制土地兼并,保证国家赋税 、 徭役的征发所实行的土地制度。

          太康元年,西晋颁行占田令,废止民屯,原有的屯田民,一部分成为大族豪强地主的佃客,大部分恢复自耕农身份。在占田制下

          ①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30亩,丁男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占田数是国家允许农民占有土地的限额,课田数是国家征收的田租亩数。

          ②占田制下,官吏按照品阶占田,占田的限额由低到高分为9等,分别占田10-50顷;允许官员荫蔽亲属或佃户作为自己的私属,依照官员品阶从1户到50户不等,称“荫客制”。对官员占田的限额没有认真执行(或无法执行),官僚地主仍旧兼并土地。

          ③占田制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其积极作用。但政府难以保证农民占有足够数量的土地,对土地兼并的限制也形同虚设,最终导致了大土地所有制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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