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这个时候。
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的自己,只想做一个写字的人。不想做一个阅读的人。
阅读是偷懒的,写字是勤奋的。逼迫着自己做一个勤奋的人。阅读的时候,文字如过眼云烟,过去了就过去了,除了在大脑留下短暂的记忆,像鱼儿的记忆持续不过三秒钟。又忘记了。而写不一样,用笔墨记下来的东西,按古代的道理来说会流传史册的,像是书写在丹青上的。
可惜的是,自己最多只能够算是一个勤快的人。写作像理发、像写书法一样。在某种意义上,天赋或者是说自己的悟性和灵感是占成功要素的90%以上的,而勤奋的作风并不重要。勤奋的人及时一天写上十万字,那也是流水账。当然没有人能够一天写下十万字的巨著。
喜欢写字的原因,和键盘有关,和笔有关,和心情有关,和灵感有关。
新买的键盘,打字声音贼轻,输入时刻,指肚轻触键盘、轻扣键盘的感觉有点微妙。怪不得有人花好多钱去买键盘。就像有人花好多钱去买自己喜欢的小物品一样。有些东西,虽然很常见,但是幸福感非常高。珍惜这份感觉,趁着这份感觉多打一些字。
发展到今天,真的是电脑时代。是个进步。以往写这么多字用钢笔书写,且得写。现在轻敲键盘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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