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钱在作怪吗?不,是人心!
第二份兼职是在一个辅导班里边当老师,就是看着小孩子写作业,帮着检查检查作业什么的。一开始感觉还都挺好,很轻松,那个主管老师还算是真诚热情。后来,说是一周三个老师,家长有点不大乐意,就不让我去了(明明是她有了更合适的人选,还偏偏拿家长当幌子)。
既然不让去了,那就把工资结了吧。结果她非得说给一个女孩单独补习的那次是试讲,是没有工资的,而我们当初说的是有工资的。她还说那个女孩的妈妈当初并没有交补课费,后来又扯到了其他一个小孩子身上。那个小孩来得晚,书包刚放下,她就打电话催他下楼,说他妈妈在楼下等着呢。那我是有何德何能,既让他快点下楼,又检查他的作业呢?
没过几天,她又让我去了,我想是因为之前的某个老师不干了。但我可能去吗?不可能!
后来跟那个女孩聊天的时候得知,那次给她单独补习之前,她的妈妈就已经交过补课费了。呵,真可笑!她怎么可以这么厚脸皮呢?为了这点钱撒谎,欺骗我。对她来说,那不过是二三十块钱罢了;对我来说,却是我辛勤付出的劳动成果。不给工资,那无疑是剥夺了我的快乐呀!
我好声好气地跟你说话,那是我对你的尊敬,若你把这理解为好欺负,那就是你的愚蠢了,到时别怪我翻脸不认人!还有,若一个老板想留住一个人,那绝对不是靠给他标榜人生价值,实行苦肉计能够挽留的,而是到位的工资,得体的待遇。我是来挣钱的,不是听你给这儿画大饼的!
一切纠纷皆因钱起,但错不在钱,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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