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上泛起油光,我看着显示屏。久久不能动起乐章!我今天又看完了一本书,林达写的《历史深处的忧虑》。这让我对美国,对其社会,对其宪法有了一个基础的了解!
我也明白了,美国的组成有多么的不易,看似松散的结构下。是由宪法与其美国人民的权利与自由组合而成的。真不可思议,为了自由,民主!一个我认为的口号而已,但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思想就由此诞生了!之后,一个称的上伟大的国家出现了!
备注 (曾经的我只知道美国很坏,很好,很怪。而现在当我初步了解之后,我只能说难怪连总理,部长都说我们还远远称不上强大!离伟大的民族复兴还差的远呢!我们还要努力!美国真的是一个超级大国!)
现今,电视上,新闻中。美国枪杀案,种族歧视等层出不穷,我时常看着这一幕,会想到,为什么不禁枪,为什么歧视如此之深?这样的美国人民,还是这么理智!美国人民的水深火热,对于近在咫尺的危险似乎并没有感受到!
读完本书之后,我才明白!这是美国人民自己选择的路,也是美国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一个美国公民所拥有的人权!是一个真正的“人”!
用一句书中的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宁可放过一千,不肯冤枉一人。”极度谨慎之下则是对生命的尊重。毕竟一次误判很可能一生就毀了!错误的代价太大了。当然,司法的判诀就麻烦了!
难怪,美国警察要开枪!不开枪“太过麻烦了!”开个玩笑!
文中,有一辛普森案让我记忆深刻,无论是对犯人的尊重与对人权及隐私的重视格外的沉重!是的,沉重!我们的社会是一查到底,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当然,如今有些不同。但终究是防患于未然!
而美国!很独特,明明知道证据就在那。但,不行!这是个人隐私,我很赞同这一点,但无法对罪恶之人赞同!
有点讲混乱了,再理理,先到这吧!只能说读的还不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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